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8名。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详见《大渡口区2014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和范围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4.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工作;
5.年龄35周岁及以下(计算日期截止2014年2月9日);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8.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2)劳动教养、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4)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6)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7)现役军人;(8) 在读的非2014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9) 未满服务期,也未在报名前一日前解除选派协议的选派大学生;(10)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
(四)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止报名前一日,且按照“对年对月”的原则进行计算;若无连续工作经历的,仍按照“对年对月”的原则进行累计计算。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五)所有考生须在2014年6月30日前取得毕业(学位)证书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报考我区教师岗位的人员须在2014年6月30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于2015年6月30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六)自愿在大渡口区事业单位工作5年以上。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次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按各报考岗位竞争,分别聘用。
(一)报名时间:2014年2月10日(周一)至2014年2月11日(周二),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
(二)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电话和网上报名。现场报名地点:大渡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楼大厅(大渡口区松青路72号阳光花园,轻轨大渡口站旁)。
联系人:钟老师联系电话:023-68083881
(三)报名程序:
报考者要认真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准确地填写《大渡口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四)领取准考证:
参考人员凭身份证和缴费收据原件于2014年2月27日(周四)在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
笔试开考比例为1:3。未达到该比例的,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名者,退还其报名考务费。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初定于2014年3月1日(周六),具体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及考试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2.笔试分为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测试两科,每科分值为100分,总分200分。公共科目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
(二)资格复审
按面试比例进入面试的人员须于2014年3月24日(周一)持有关证件到大渡口区行政中心三楼南313室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招考简章
(三)面试
面试由大渡口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面试比例为1:3。未达到该比例的,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其中,属特殊岗位或急需短缺人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面试比例。无法递减的,考生笔试成绩须达到其他岗位进入面试考生笔试成绩的最低分,方可进入面试。面试人选根据所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
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天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注明原因;考生最后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下的,须写出书面材料,并报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面试的时间、地点、方式、注意事项等详见《面试通知书
(四)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
考试考核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30%+专业科目测试×30%+面试成绩×40%(计算结果若出现小数,则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体检人选按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以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专业科目测试成绩、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按照《关于转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
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大渡口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出现空缺时,则在面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的考生中按同一单位同一岗位的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大渡口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及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并再次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具有应该回避的情形等。
因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考察资格出现空缺时,则在面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的考生中按同一单位同一岗位的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试考核成绩等相关事宜可登陆大渡口区政府门户网查询www.sdsgwy.com。
考察工作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大渡口区政府门户网等有关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政策咨询电话:023-68912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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