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2013年下半年招(选)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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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2013年下半年招(选)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本次招(选)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二、招聘单位及人数本次共有119个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62名(其中,考试招聘461名、考核招聘1名,详见附件1、2);沙坪坝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等2个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工作人员6名(详见附件3),市规划局等6个部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机关工勤人员11名(详见附件4)。其中,考核招聘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应聘者不参加市人力社保局组织的《综合基础知识

(三)面试(分值100分) 面试由上级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市人力社保局负责指导、监督。凡考生有一科及以上缺考,取消面试资格。招聘面试比例为1:2或1:3,具体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根据拟招聘岗位实际报考人数多少确定,并在考试前报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发布。面试人选按面试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科目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特殊岗位或急需短缺人才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可适当放宽面试比例),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无法递减的,考生各科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面试。特别提醒: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参加考试考生的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测试成绩等情况,在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公众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须在公示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持有关证件(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以及岗位要求的职称和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有工作单位的需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到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按该岗位考生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科目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招聘单位应写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并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市人力社保局备案。面试方式、时间及地点等见附表。(四)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考试总成绩= 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科目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六、体检和考察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该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当总分相同时,依次按学历、职称及职(执)业资格、专业科目成绩、公共科目成绩高者优先)。体检由上级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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