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单位及人数
招聘名额59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彭水自治县2013年第三季度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详见附件);
5.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6.自愿在招聘单位服务5周年以上。
7.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本县医疗卫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未满五年的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本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彭水县人民医院护理岗2、彭水县中医院护理岗1除外);未满服务期也未解除选派协议的选派大学生;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次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按各报考岗位竞争,分别聘用。
(二)报名时间:2013年7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三)报名地点: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卫生局三楼会议室(汉葭街道高家台街43号)(www.sdsgwy.com)。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要求:往届生报名须持本人真实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职称)证书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等,有工作单位的还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2013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须持本人真实有效的身份证、学生证和学校加盖公章的学籍证明,同时准备好一式三份《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2,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紧缺特殊岗位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因达不到开考比例取消招聘的,退还考务费。
本次招聘只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电话、传真及网上报名。委托他人报名者所需材料不变,同时须出示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凭身份证、缴费依据领取《准考证
时间:2013年8月1日下午14:30—17:30。
地点: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卫生局三楼人事科教科。
逾期未领取《准考证
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为公共科目笔试和面试(含专业科目测试)。
(一)公共科目笔试
笔试时间:2013年8月2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专技岗位为综合知识(《综合基础知识
考生凭《准考证
(二)面试
面试(含专业科目测试)比例为1: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同时进入面试。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其中,属紧缺特殊岗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可适当放宽比例。经核准放宽比例的岗位以及无法递减的岗位,考生笔试成绩须达到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最低分,方可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出现的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采取提问与实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面试分值均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招聘单位应写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送县人力社保局备案。
(三)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
考试考核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试考核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50%+面试(含专业科目测试)成绩×50%。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23-78496838(彭水县人力社保局)重庆彭水自治县2013年第三季度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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