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
2013年7月19日—2013年7月28日(7个工作日)。
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 点:重庆市交通委员会、重庆市港航管理局
通讯地址(邮编):重庆市渝北区红锦大道20号、重庆市江北区红石路2号
电 话:89183145、89183139、89183583
联系人:冉伟、周如
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2.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查字典资讯网,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