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8名。
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一览表
5.自愿在招聘单位服务5周年以上;
6.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7.全日制普通高校2013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须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证须在报名前取得。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本县卫生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未满服务期也未解除选派协议的选派大学生;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7月30日上午8:30一12:00,下午15:00一17:30。
2.报名地点:丰都县委党校(www.sdsgwy.com)。
3.报名要求
报考者填写《丰都县2013年第三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报考许明寺镇卫生院、董家中心卫生院、太平坝乡卫生院、双龙场乡卫生院、保合镇卫生院、兴龙镇卫生院、栗子乡卫生院、江池镇卫生院、暨龙镇卫生院、三坝乡卫生院、武平中心卫生院、都督乡卫生院、高镇中心卫生院、十直镇卫生院、龙河中心卫生院临床医学专业或护理专业的人员,在填写报考单位及专业时统一填写为乡镇卫生院临床医学专业或护理专业,体检合格后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自主选择招聘单位。报考其它单位的人员,按简章公布的招聘单位及专业填报。
4.各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3方能开考;未达到该比例的,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不能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紧缺人才或特殊岗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名者,退还其报名考务费。
5.领取准考证:参考人员凭身份证、缴费收据原件,于2013年8月2日上午8:30一12:00,下午15:00一17:30在丰都第二行政办公大楼底楼领取。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分为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测试;笔试时间为2013年8月3日上午8:30—10:00考公共科目笔试,10:30—12:00考专业科目测试;笔试地点具体见《准考证
1.公共科目
公共科目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
2.专业科目
专业科目测试见《一览表
(三)面试
面试由县人力社保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凡考生笔试有1科缺考的,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及地点在丰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予以公告,不再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弃权。 面试比例:面试人选按拟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全部进入面试。如达不到1:2的比例,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考生各科成绩均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面试。
面试方式及分值:涉医专业面试为专业知识答辩,考查应聘者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其余专业面试为结构化面试,考查应聘者综合素质。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参加体检。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成绩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招聘单位须写出书面报告送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县人力社保局备案。
(四)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考核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科目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重庆丰都县2013年第三季度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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