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彭水自治县2012年第四季度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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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彭水自治县2012年第四季度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重庆市彭水自治县2012年第四季度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招聘范围和对象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4.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附件2);5.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6.自愿在招聘单位服务5周年以上;。7.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②劳动教养、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③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④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⑤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⑥本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以及未满服务期、也未解除选派协议的我县选派大学生;⑦现役军人;⑧在读的非2013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⑩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名及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次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按各报考岗位竞争,分别聘用。(1)报考《一览表1

考试考核(一)报考《一览表1重庆彭水自治县2012年第四季度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一览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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