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2年招聘174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招聘单位及人数本次江津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74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招聘范围和对象(一)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6年12月23日至1994年12月23日期间出生),部分岗位要求30周岁以下(1981年12月23日以后出生);3.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5.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附件2);6.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二)其他要求1.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2.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止2012年12月23日。3.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全日制毕业生、试用期内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一)报名时间:报考附件1岗位的,2012年12月22日—12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报考附件2岗位的,2012年12月20日,上午9:00—12:00。(二)报名地点:江津区委党校。咨询电话:023-47522709,023-47272805。(三)报名材料:考生持本人毕业(学位)证、身份证,以及招考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资格证等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江津区2012年四季度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五)领取准考证:报考附件1岗位的考生凭身份证于2013年1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在报名点领取准考证。如无特殊情况,逾期未领取视为自动放弃此次考试资格。报考附件2岗位的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考试考核(一)报考附件1岗位的,考试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1.笔试笔试分为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测试。公共科目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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