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2012年下半年考试录用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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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2012年下半年考试录用公务员

重庆市2012年下半年考试录用公务员

招考对象(一)在报名开始日(2012年8月17日)前取得国民教育(包括全日制、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序列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重庆市常住户口的人员。(二)在报名开始日(2012年8月17日)前已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非重庆市常住户口人员。报考条件(一)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6年8月17日至1994年8月17日期间出生)。其中,报考公安、森林公安、监狱人民警察职位的,年 龄为30周岁以下(1981年8月17日至1994年8月17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报考法医、狱医及心理矫正职位的年龄为35 周岁以下;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4.具有良好的品行;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6.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7.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2)。(二)其它要求:1.招考职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其中,基层工作经历指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即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工作的经历,以及在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高校毕 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止2012年8月17日。2.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3)2007年以来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4)现役军人;(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6)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7)未在2012年8月17日前解除选派协议的我市选派大学生;(8)法 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此外,下列人员也不得报考人民警察:(1)受过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人员;(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员;(3)曾被辞退的人员;(4)近三年内曾受记大过及以上处分的人员;(5)道 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人员;(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人员;(7)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 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人员。3.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职位。招考方式招考采取笔试、体能测评(限报考公安人民警察、监狱人民警察、森林公安人民警察和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的考生,下同)、面试、体检、考察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按报考的同一单位同一职位竞争,分别录用。

报名程序(一)职位查询各招录机关具体的招考职位、指标、拟任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2。招考职位有专业要求的,统一参考《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2年下半年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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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考试分笔试、面试。除公安法医职位外,招考指标与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各招考职位面试比例(详见附件1、2)及以上的方可开考,达不到比例的则相应递减 或取消招考指标。因报名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招考的职位,由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或征得考生同意后将其调剂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它职位。(一)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每科分值100分。笔试时间为2012年9月15日,具体安排为:上午0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下午14:00-16:30申论公共科目考试大纲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众信息网“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信息”栏公布,考生可自行下载。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市公务员局统一划定。(二)现场复审报名资格现场复审报名资格在2012年11月1日至11月10日之间进行。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体能测评、专业科目考试)比例进入面试(体能测评、专业科目考试)的人员,须持有关证件资料,按时到指定地点(详见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众信息网“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信息”栏于2012年10月下旬发布的笔试成绩等有关事宜公告中所列地点)接受招录区县人力社保局和市级部门的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本公告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具体应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本人毕业(学位)证、身份证、户口簿,以及招考职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资格证等其他证明材料,同时提供初审通过后的考生报名信息表。此外,在职人员还应提供加盖工作单位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公章的同意报考 证明(若提供确有困难的,经招录区县人力社保局或市级部门同意,可在考察之前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 认证书;报考“限少数民族人员报考”职位的人员,还应提供少数民族证原件及复印件(提供少数民族证原件有困难的,可以通过审查身份证及户口薄上所载民族等 方式予以认定)。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市公务员局核准,可在报考同一单位同一职位笔试成绩合格人选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三)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在2012年11月2日至11月10日之间进行。体能测评人选依据体能测评比例按同一单位同一职位在笔试合格人选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进入体能测评最后一名报考人员的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均进入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前,体能测评人数达不到面试比例规定人数时出现的缺额,经市公务员局核 准,可在报考同一单位同一职位笔试成绩合格人选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报考各区县公安、森林公安人民警察考生的体能测评,由当地区县人力社保局牵头分别与当地公安局、林业局组织实施,对于招录指标较少的区县,也可以委托其他区县代为组织实施;报考监狱人民警察考生的体能测评,由市司法局具体组织实施;报考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考生的体能测评,由市交委具体组织实施。体能测评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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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和考察(一)体检。体检在2012年11月12日至11月16日之间进行。体检人选依据总成绩按同一单位同一职位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考指标1:1的比例确定。 进入体检最后一名报考人员的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以公共科目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若上述2项成绩 都相同,则报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面试成绩的高低依次确定最终体检人选。体检按照《关于转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

(四)招考公告中规定的面试、体检、考察及违纪违规处理等政策文件,可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众信息网“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信息”中“政策法规”栏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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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2012年下半年考试录用人民警察职位表

重庆市档案局2012年下半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表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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