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自考办(考试中心、考试院):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规定》(教考试〔2009〕1号)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教考试〔2006〕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我院对《浙江省自学考试考务考籍管理工作实施细则》(浙教试院〔2007〕4号)等规定作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浙江省自学考试考务考籍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等10个规定印发给你们,并从2010年起执行。
附件:
1.浙江省自学考试考务考籍管理工作实施细则
2.浙江省自学考试入闱工作人员保密守则
3.浙江省自学考试试卷保管保密规定
4.浙江省自学考试考生守则
5.浙江省自学考试考点主考职责
6.浙江省自学考试考点考务工作人员职责
7.浙江省自学考试监考人员守则
8.浙江省自学考试监考工作操作程序
9.浙江省自学考试巡视人员守则
10.浙江省自学考试毕业生审定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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