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信息网提醒你关注:重庆市大足县2010年第三季度公开招聘1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地点:2010年8月16日至2010年8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大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大足县棠香街道办事处北环东路98号)六楼607室报名。(二)报名手续
按照简章规定的招聘条件和要求,报名者持毕业(学位)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报名。本人不能到场的可委托报名,但须出示委托人的相关证件和委托材料。
(三)资格审查
由大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填写《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报名表
(四)领取《准考证
考生于2010年9月4日凭身份证和缴款收据到大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603室领取《准考证
为提高人员队伍整体素质,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大足县畜牧兽医局专业技术人员11名。
三、招聘范围
户口地区、性别不限。党纪处分影响期内、尚未解除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立案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立案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四、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符合体检标准;
4.学历、专业、年龄等要求详见《2010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况表
五、招聘方式
报考人员选择一个岗位报考,按各报考岗位竞争,分别聘用。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地点:2010年8月16日至2010年8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大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大足县棠香街道办事处北环东路98号)六楼607室报名。
(二)报名手续
按照简章规定的招聘条件和要求,报名者持毕业(学位)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报名。本人不能到场的可委托报名,但须出示委托人的相关证件和委托材料。
(三)资格审查
由大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填写《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报名表
(四)领取《准考证
考生于2010年9月4日凭身份证和缴款收据到大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603室领取《准考证
七、考试
各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2,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为2010年9月5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科目及分值:笔试科目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分值各为100分,总分200分。招聘岗位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
考生可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渝北区新牌坊一路一号)一楼自愿购买《综合基础知识
3.加分规定: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服务期满1年且考核合格后一年内的,其公共科目笔试按有关规定加5分。
考生加分资格条件的确认:“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重庆)计划”者,须持重庆市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开据证明到大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确认加分资格条件;
(2)根据《中国重庆·青年人才论坛评选表彰试行办法
同时符合上述多项加分条件的,只能享受其中一项加分政策,不可合并加分。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比例:面试人选按拟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则并列进入面试,若达不到招聘职位面试比例的,则重新计算确定招聘指标。计算公式为:重新确定的招聘指标数=进入面试人数×面试比例,计算结果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3.面试方式及分值: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新环境适应能力、自我认知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工作态度等,面试分值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确定为体检人选。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
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成绩+加分)×30%+专业科目成绩×30%+面试成绩×40%。
八、体检
体检由大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体检人选按各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以专业科目成绩高者优先,专业科目成绩相同时,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九、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大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用人单位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照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的递补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十、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由大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用人单位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准考证号、毕业院校等,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十一、聘用与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审批聘用,并签订人事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聘用人员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全国统一工资标准。2010年应届毕业生截止2010年12月31日仍未取得毕业证等所需证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简章由大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3—43767539(大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3—43737296(大足县畜牧兽医局)。
附件:大足县2010年第三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况表
二〇一〇年八月五日
附件:
大足县2010年第三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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