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重庆市合川区公安局招聘公安文职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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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重庆市合川区公安局招聘公安文职人员简章

公务员考试信息网提醒您关注:重庆市合川区公安局公开招聘非在编公安文职人员简章

报名时间:2010年6月23日—6月28日,每天8∶30—18∶00时。

报名地点:区公安局五楼会议室(合川区合阳城营盘街99号)。联系人:石雅楠曹江东联系电话:023—42875171

为着力优化公安文职人员队伍结构,有效缓解我区公安机关警力不足,全面实施“平安合川”战略,经区委第68次常委会议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非在编公安文职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指标

非在编公安文职人员招聘指标共计100名,其中男性80名、女性20名。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常住户口在重庆市辖区内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四、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年龄在20-30周岁以内(1980年5月1日至1990年5月1日期间出生),复员退伍军人(限男性)年龄放宽至35岁(1975年5月1日至1990年5月1日期间出生)。

3.具有良好的品行,自愿从事公安文职工作,能够保守工作秘密,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本人未受到过行政拘留以上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其中,男性身高1.68米以上,女性身高1.58米以上,身体健康,符合体检标准。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6.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人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本次招聘对象: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受到警告以上(不含警告)处分的;

(5)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的;

(7)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8)其他不宜从事公安文职工作的。

五、招聘方式及流程

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笔试、计算机技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的方式进行,各流程具体内容如下:

(一)报名初审

报名时间:2010年6月23日—6月28日,每天8∶30—18∶00时。

报名地点:区公安局五楼会议室(合川区合阳城营盘街99号)。联系人:石雅楠曹江东联系电话:023—42875171

报名手续: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复员退伍军人还须退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经初审合格者,交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并填写《报名登记表

(二)笔试

经初审合格者全部进入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应用文写作,分值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计算机技能测试

参加了笔试的人员全部参加计算机技能测试。计算机技能测试内容为计算机word文档操作、excel表操作等文职人员应掌握的计算机操作技能,分值为100分,计算机技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计算机技能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按报考岗位根据笔试和计算机技能测试成绩按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分值100分,面试成绩不足60分取消聘用资格。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成绩计算

考生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笔试成绩×40%+计算机成绩×30%+面试成绩×30%

(六)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照招聘岗位指标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进入体检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基本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体检有不合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体检费用自理。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重庆市合川区公安局、重庆市合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有关要求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时,仍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及待遇

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由重庆市合川区公安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试用三个月,试用期内应接受岗前培训与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公安文职人员聘用后纳入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管理,享受非在编工作人员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并按国家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5项社会保险费用和配发统一服装。

七、纪律要求

公开招考非在编公安文职人员是建设平安合川的一件大事,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参与招聘工作的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一定要自觉遵守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凡采取不正当手段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八、本简章由区公安局、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3-42752722、023-42875128。

重庆市合川区公安局

重庆市合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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