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重庆市荣昌县人民检察院招聘(事业)检察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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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重庆市荣昌县人民检察院招聘(事业)检察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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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名时间:2010年6月7日至11日,每天9:30至16:30。

2、报名地点:荣昌县人民检察院。联系电话:46783620。联系人:向福强。

考试采用笔试、计算机应用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根据本院检察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检察工作人员。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招聘计划共6名,女性不超过2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小于1:3,达不到比例的,则相应减少招聘计划数。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年龄应在28周岁以下,即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法律相关专业的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含2010年应届毕业生)。

(四)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符合体检有关要求。男性身高应在1.65米以上,女性身高应在1.55米以上。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立案审查的;

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曾受到过行政拘留以上治安处罚的;

4、其他不适合从事检察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0年6月7日至11日,每天9:30至16:30。

2、报名地点:荣昌县人民检察院。联系电话:46783620。联系人:向福强。

3、报名手续:报名者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登记表

4、报名人员在报名时应当提交一篇题为《对荣昌检察工作的认识

5、报名人员应本人到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

6、报名结束后,报考人员根据通知,凭本人身份证和《报名登记表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计算机应用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

笔试科目为《申论

2、计算机应用测试

计算机应用测试主要考核应试者计算机录入速度、准确性及基本编辑排版。满分为100分。

3、面试

笔试和计算机应用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仪容仪表、综合素质等方面。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由荣昌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实施。

4、成绩汇总

总成绩=笔试成绩×30%+计算机应用测试×30%+面试成绩×40%。

(三)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由荣昌县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带队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关于转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

体检合格者,列为拟招录对象,体检不合格者予以淘汰。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核对象。重点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技能特长、一贯现实表现及主要社会关系等情况,并根据考核情况研究确定聘用人选。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报考本院其他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用工形式及待遇

1、考核合格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合同,担任聘用制工作人员,并享有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

2、初次聘用合同期为1年,其中含试用期2个月,在试用期间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合同。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聘。

3、试用期间工资为900元/月,试用合格后工资为1000元/月,另有差旅费等工作补贴约300元/月左右,并可享受其他经本院研究确定的必要的工作补贴。

4、本院可视聘用人员工作表现增加工资待遇。

5、食宿自理。

五、招聘纪律

1、报考人员应按要求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2、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招聘程序和有关纪律,违者取消参选资格,不按时应考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本简章由荣昌县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2010年重庆市荣昌县人民检察院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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