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嘉兴市2010年4月自学考试9月1—5日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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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嘉兴市2010年4月自学考试9月1—5日报名

2010年4月自学考试报名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报名事项通知如下:

1、嘉兴市2010年4月自学考试报名时间为2009年9月1—5日,市区考生请前往嘉兴市教育考试院(勤俭路559号)办理报名手续,县(市、区)自考生请到当地自考机构办理报名手续。新考生报名时,持本人身份证(含军人、武警人员证件),未成年人凭户口簿,在规定时间内,到当地自考机构办理报名手续,续考生持《准考证》去当地自考机构即可报名。本次报名的自考生将在2010年4月17、18日参加考试。

2、2008年9月30日前取得的原计划课程的合格成绩可以顶替新计划对应课程的合格成绩,具体顶替关系请考生上浙江教育考试网(www.zjzk.cn)查阅《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旧课程顶替对照表》。公安管理、护理学等专业有一些报考条件的规定,请考生务必查阅《报考简章》的说明。

3、根据我省有关行业专业人才的需求状况,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决定在我省新增“韩国语、商务英语、空中乘务、数控技术应用”自考专科专业。这4个专业面向社会开考,凡有志于相关专业学习的人员均可报考。首次考试将于2010年4月进行,请考生上浙江教育考试网(www.zjzk.cn)查询首次开考课程。从2010年4月开始,“保险(本科)、调查与分析(本科)、体育教育(本科)、摄影(本科)、计算机通信工程(本科)、电子政务(本科)、统计(会统方向)(专科)、房地产经营与管理(专科)、公安管理(专科)、通信技术(专科)、道路与桥梁工程(专科)、电子政务(专科)”等自考专业停止接纳新考生,从2011年10月考试开始不再安排课程考试,在此期间再安排八次考试(即2009年10月一次,2010年1月、4月、7月、10月四次,2011年1月、4月、7月三次)。该批专业停考后,考生如通过借考获得所有课程的合格成绩,仍可按原公布的计划申请毕业。

4、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实行预订学习媒体的教材供应方式,考生在本次报名时切记勿忘预订教材,否则,市教育考试院将无法满足考生的购书需求(报名时暂收教材预订费30元/课,领书时根据书价多还少补)。2010年上半年自学考试的部分教材已改版,请考生上浙江教育考试网(www.zjzk.cn)查阅改版教材目录。

5、实践考核的考试报名与理论课程的考试报名同步进行(理论课程报名费48元/课,实践考核报名费10元/次),请考生切勿遗忘(实践考核没有补报名的机会)。实践考核的时间,由各主考学校直接通知考生或在“浙江教育考试网”(含各专业主考学校网)公告,请考生注意查看。

6、本次报名时还可以办理自学考试免考、转考(指外省自学考试合格课程转入我市或我市自学考试合格课程转往外省)手续。⑴ 自2008年下半年起,有关公共基础课程的“免考规定”及“专业考试计划”已作调整,请考生详细查阅“浙江教育考试网”上公布的有关规定。⑵ 外省自学考试合格课程转入的条件:考生必须在我省取得一门或者以上课程合格成绩,且已从“浙江教育考试网”查实“课程档案转入编号”后,方可凭转出省的《转考介绍信》、身份证和“档案转入编号”办理转入手续;转入考生必须在我省取得专科不少于五门合格课程、本科不少于四门合格课程(不含综合性实践环节考核课程),方可在我省办理毕业申请(不准备在我省申请毕业的外省考生,请不要办理课程转入手续);外省转入的考生,一律执行我省的专业考试计划及课程顶替政策;综合性实践环节考核的合格成绩(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综合作业)不能转入。⑶ 需要将自学考试合格课程转往外省的考生,凭身份证、课程合格证、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

7、自学考试的《报考简章》、样卷分析及重要的信息等,都将通过《浙江自学考试》杂志向社会公布,考生可以在报名时购买(每期2.5元,半年6期)。

8、报名期间,各乡镇自学考试联络站(地点一般设在各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也接纳考生咨询和报名事项。

9、《2010年4月自学考试报考简章》和《专业计划》详见浙江教育考试网(www.zjzk.cn)。有若干毕业论文选题在2009年9月报名时有调整或新增加,请注意查看。

10、各县(市、区)报名地点和咨询电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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