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重庆第一季度事业单位考试报名时间及考试时间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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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重庆第一季度事业单位考试报名时间及考试时间确定

2010年重庆第一季度事业单位考试报名时间及考试时间确定

1.报名时间:2010年3月5日9:00至3月10日18:00

2.查询报考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填报报名信息后的2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

3.网上缴费:3月14日24:00前进行网上缴费

4.打印准考证:2010年3月22日9:00起至3月26日18:00

5.考试时间:公共科目笔试(2010年3月27日)

专业科目测试(3月27日至4月7日)

6.面试:4月20日前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2010年3月5日9:00至3月10日18:00期间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或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者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和相关说明,按照说明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并上传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准确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2)初审报考资格。各单位(具体见《一览表

(3)查询报考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填报报名信息后的2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如因填报信息错误审核未通过的可在3月12日以前及时进行修改,重新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报名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职位,一经资格审查通过后,报名人员不能更改报考单位及职位(报考人员如对资格审查结果有疑问,可咨询招录部门或单位,联系电话见《一览表

(4)网上缴费。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须在3月14日24:00前进行网上缴费(按市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确认参考。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确认。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5)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并缴纳了报名考务费的,于2010年3月22日9:00起至3月26日18:00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考试

考试分为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测试及面试。

(一)公共科目笔试(2010年3月27日)

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岗位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初定于2010年3月27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及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加分资格条件: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重庆)计划”和“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1年且经考核合格者,其参加笔试成绩按规定加5分。考生加分资格条件的确认:

①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重庆)计划”须持市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开据证明到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查确认资格条件。

②“三支一扶”大学生请于报名后3日内将本人的姓名、性别、所在服务区县、报考单位、准考证号等,通过电话(023-86867389)或传真(023-86868879)等方式告知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加分资格条件,经按规定程序确认后,由市“三支一扶” 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通报市级主管部门。

(2)根据《中国重庆·青年人才论坛评选表彰试行办法

同时符合上述多项加分条件的,只能享受其中一项加分政策,不可重复计算。

(二)专业科目测试(3月27日至4月7日)

职员岗位专业科目为《管理基础知识

职员岗位专业科目测试时间初定于2010年3月27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及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测试成绩,必须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或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网站上公布。

(三)面试(4月20日前)

面试在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测试成绩公布一周后,由上级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参照重庆市公务员面试的有关规定进行,市人力社保局负责指导、监督。

面试比例为1:2或1:3,具体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视拟招聘岗位实际报考人数多少确定。面试人选按面试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科目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开考比例未达到1:2(特殊的紧缺岗位)或因缺考和自动放弃致使面试比例达不到1:2的,进入面试的考生各科成绩均需达到60分以上。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在考试成绩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须持有关证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以及岗位要求的职称和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有工作单位的需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到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按该岗位考生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科目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面试方式、时间及地点等见《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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