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计划
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此次招聘面向国内外,凡是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未满服务期、也未解除选派协议的选派大学生;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读的非2015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招聘条件
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4年11月27日。
报名
2014年11月28日至2014年12月15日,凡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下载填写《四川美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资格审查和初选
由人事处对应聘人员是否达到招聘岗位基本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和初选。符合招聘岗位应聘条件的直接进入考试考核名单。
考试和考核
1.笔试
按照招聘岗位专业方向的要求,进行相关专业基础方面的考试,分值为100分。
2.面试
面试比例:面试人选按拟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特殊岗位或急需紧缺人才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可适当放宽面试比例。
考试考核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体检
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
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学院同意并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公示
考试考核等相关信息在四川美术学院网站查询。
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招聘人员。拟招聘人员名单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四川美术学院校园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招聘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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