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宁波市2009年10月自学考试补报名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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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宁波市2009年10月自学考试补报名通告

为满足广大考生的报考要求,宁波市及下辖各县(市、区)自考机构决定给有志报考自学考试的人员再提供一次2009年10月自考补报名机会,尚未报考过2009年10月自考课程的新老考生都可于6月19-20日到当地自考办报考。希望广大考生相互转告,不要再错过最后的报名机会。

注意事项:1、老考生报名时请随带“准考证”; 首考生凭身份证(军人凭军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二吋浅蓝色背景证件照壹张报名。(鄞州户籍的新老考生还请持《户口簿》报名)

2、《报考简章》和《专业计划》详见浙江教育考试网( www.zjzk.cn)及浙江自考联盟( www.zjse.com)。

3、本次报名均由各自考机构直接受理,考生都须用现金支付报考和教材预订费用(每课次报考费48元、教材预订费40元,首考生准考证制作费15元)。

4、本次报名不能补报毕业论文和实践课程;已报考过10月自考的考生不能再增报课程。

宁波市教育考试中心

2009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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