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津县2014年事业单位公招人员原件校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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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津县2014年事业单位公招人员原件校验公告

原件校验时间、地点

原件校验时间:2014年7月16日(9:00--17:00)。

原件校验地点:新津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窗口(瑞通路146号底楼)。

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而产生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原件校验,请相关考生提前做好原件校验材料准备。递补进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于2014年7月16日19:00前在新津人才网上公布。递补审查时间:2014年7月17日9:00-16:00。递补审查地点:新津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窗口。递补只进行一次,未按时办理原件校验手续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递补进入面试的资格。

原件校验所需材料:

(一)考生应准备的审查资料(按照以下顺序依次排列好):

1、《应聘资格审查表

2、身份证。如本人身份证遗失须提供公安机关打印并加盖鲜章的个人身份信息表。

3、毕业证。毕业证上所学专业应与报考时所填写的一致,并符合岗位专业要求。硕士研究生需同时提供本科和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如系2014年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学生且尚未取得毕业证的,须提供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二)以下人员除具备以上材料外,还应具备以下材料备查:

1、报考县土地储备中心法律咨询岗位(岗位代码:01014)的:

毕业后的两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单位鲜章。

2、报考定向公招大学生志愿者岗位(岗位代码:01005、02051、02052、03110)的:

新津县人社局(或志愿者管理项目办)出具的志愿者证明材料(内容包括:确为志愿者、身份证号、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年限、服务期已满、考核合格)并加盖出具证明单位鲜章;其中,报考02051、02052岗位的考生还需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3、报考教育公招岗位的:

(1)岗位条件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材料);

(2)高中教师岗位还须提供学位证;

(3)城区义务段骨干教师岗位,须提供2年及以上从事教学工作的证明材料,即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书(劳动合同)或工作单位证明材料;年龄放宽到1974年6月1日以后出生的,还须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获奖证书(或发表文章依据,或中级职称资格证书)。

4、报考卫生公招岗位的:

(1)报考岗位中其他条件要求的岗位资质证(执业资格证)、在基层医疗单位从事本专业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在原件校验时均需带原件验证并交复印件1份。

领取《面试通知书

原件校验时,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取消面试资格,造成损失由本人承担。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者,视为自动放弃。原件校验合格者,缴纳面试费(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收取面试费80元/人),领取《面试通知书

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方式

(一)县属事业单位考生(岗位代码:01001-01018),只参加公共部分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二)教育事业单位考生(岗位代码:02020-02070)和卫生事业单位考生(岗位代码:03073-03110)需分别参加公共部分面试和专业部分面试,公共部分面试和专业部分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按4:6比例折合为百分制的成绩,作为考生的最后面试成绩。

(三、)公共部分面试参照公务员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教育专业面试采取无学生试讲和答辩方式;卫生专业面试采取基础能力+专业技能测试方式面试。

(四)专业部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为不合格,不予聘用;面试总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为不合格,不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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