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米易县2014年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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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米易县2014年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和201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其中,201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1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报名时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考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报考条件

1.护理岗位、药房岗位年龄在18周岁—30周岁之间(即1983年7月2日—1996年7月2日期间出生),其他岗位的年龄在18周岁—35周岁之间(即1978年7月2日—1996年7月2日期间出生)。

2.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3.符合有关回避规定。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检监察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4.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一:米易县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报考者毕业证书所注专业应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相同。

招聘单位、名额及其他条件

见《米易县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

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2014年7月2日—7月4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三)报名地点:米易县政务服务中心考试中心窗口(同和路,迷昜水岸对面。乘坐1路公共汽车可到达)。

(四)报名1.选择岗位。报考者认真阅读“公告”、“岗位情况表”,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填报信息。报考者如实、准确填写《米易县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所需报名资料:

(1)高校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201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高校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或高校出具的证明其学历、专业、毕业时间的证明材料);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免冠正面2寸彩照3张;

(4)服务期未满的国家和省项目志愿者报考的,需提供相应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的,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政府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团委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参加“社工人才百人计划”的,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政府教育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5)在职教师需出具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6)岗位条件要求的其它证件材料原件、复印件和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材料原件。

(五)缴费

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考生在报名时缴纳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于报名当日递交减免申请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由报考资格审查领导小组对报考者提供的报考资料进行资格初审。

(七)开考比例及岗位调整

符合报考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岗位聘用名额之比不得低于3:1。在报名资格初审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县组织、人社部门统一安排,相应调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计划。调减或取消岗位的情况,将及时在攀西人才网、米易县公众信息网公告。取消招聘岗位计划的考生可另行报考符合条件的其它岗位或退费。

(八)领取准考证

经初审合格的考生,请于2014年7月23日—7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到米易县政务服务中心考试中心窗口领取《准考证

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卫生类岗位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不含药房岗位);除卫生类的其余岗位(含药房岗位)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一科)。笔试均不指定考试大纲和复习资料。各岗位具体考试科目见附件。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定为2014年7月26日,具体时间和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政策性加分

(1)对基层服务项目考生的加分。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2)对少数民族考生的加分。根据《关于调整我市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本市事业单位享受加分政策的意见

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考生,折合后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已按规定享受政策性加分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项目加分政策。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服务期满申请加分的报考者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社部门出具的证明和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分别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团委、政府人社部门、民政部门、教育部门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和服务证书原件;退役大学生士兵申请加分的报考者提供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退役士兵证原件。

少数民族考生提供生源地或户籍地县(区)以上民族事务管理部门出具的族别证明和户籍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以上证明材料于2014年7月14号至7月15号(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交到米易县政务服务中心(考试中心窗口),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办理享受政策性加分手续。材料不齐备或逾期未提交者,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经审核享受政策性加分的考生将通过攀西人才网、米易县公众信息网公示。

4.笔试成绩计算、公布与查分

(1)卫生类岗位(不含药房岗位):

笔试折合成绩=(综合知识分数+折合前加分)×50%+折合后加分。

(2)除卫生类的其余岗位(含药房岗位):

笔试折合成绩=(综合知识分数+折合前加分)×60%+折合后加分。

笔试考试中存在缺考笔试科目或违纪的考生,不进行笔试排名。

笔试成绩于笔试后及时通过攀西人才网、米易县公众信息网公布。

笔试成绩公布后,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疑问,应于笔试成绩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凭身份证、准考证向米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查分申请,查分结果于受理申请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攀西人才网、米易县公众信息网公布。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

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折合成绩和具体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折合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

因笔试缺考,导致实际开考比例低于3:1的,仍视为有效比例,以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在攀西人才网、米易县公众信息网公布。

2.面试方式及分值

3.领取面试通知书

入闱面试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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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与公布

考试总成绩=笔试折合成绩+面试折合成绩。

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及时在攀西人才网、米易县公众信息网公布。

监督举报电话:米易县监察局 0812一8179744

咨询电话:米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3882360095

米易县卫生局 0812-8172649

附件: 米易县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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