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取加分材料时间
2014年6月18日至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收取加分材料地点
茂县政府大楼一楼社会保障大厅(茂县人民医院对面)。
阿、若、红、壤四县籍应聘人员报考本县岗位的收取加分材料时间地点不变(2014年6月16日—6月20日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到本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加分登记手续)。
凡未在规定时间办理加分登记和提供加分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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