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调范围全州行政机关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身份且试用期已满的在岗在职工作人员。
考调职位
综合管理类3名、执法类2名(食品、医学、药学、法学等专业)。
考调条件:
(一)有较强的文字写作和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操作电脑。
(二)工作积极,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在“称职”等次以上。
(三)具有5年(含试用期)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四)学历按甘委办【2011】75号文件规定执行。
(五)年龄按甘委办【2011】75号文件规定执行,以2014年5月22日为限。
考调程序和方法
(一)公开报名。采取个人自荐的方式进行报名。报名需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由本人到甘孜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报名。
报名时间:2014年5月23日—5月30日
报名地点:州政府第二办公区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报名需提供资料:
1、填写《甘孜州州级机关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公务员登记表
3、县级组织、人事部门和州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人民警察报考以上职位的还需提供州、县公安局,州、县政法委同意报考的证明);
4、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及数码证件照(JPS格式或16KB—32KB))。
(二)资格审查。当场进行资格审查。
(三)笔试时间:详见准考证。
(四)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六)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占60%,面试占40%。通过笔试、面试、考察的程序确定试用人选。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确因报名等原因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降低开考比例;进入面试人员按1:2比例确定人选,其笔试成绩不得低于45分;进入考察的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七)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按考录体检标准集中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八)公示和调动。
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间无不良反映的,试用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按程序办理正式调动手续,由甘孜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安排到相应岗位工作。
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考调资格。
咨询电话:0836—283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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