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调范围及名额
本次计划考调事业人员3名,在广安区财政核定收支、定额补助(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事业人员中考调。
考调条件
1.国民教育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2.年龄不超过35周岁;
3.在事业单位工作满两年及以上,参加考核以来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工作经历时间、年龄计算均截止到2014年3月31日。
工作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资格审查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2.报名、资格审查时间:3月31日-4月15日(工作日)
3.报名、资格审查程序和要求:报名者可登陆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gaqrs.gov.cn)、广安区纪检监察网(http://www.gaqjw.gov.cn) (www.sdsgwy.com )下载并如实填写《广安区纪委监察局公开考调事业人员报名表
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事业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鲜章)。
4.准考证领取: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于2014年4月18日到区纪委监察局教育研究室领取本人准考证,并于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
(二)考试
1.开考比例。考调职位与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需达到1:4。报考的笔试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考调职位。
2.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3.笔试。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公文写作能力、阅读理解能力、分析驾驭文字材料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笔试满分100分。笔试时间为:2014年4月19日。
4.面试。面试满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如笔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广安区纪检监察网予以公布。面试时间为:2014年4月23日。
公示
区纪委常委会在体检合格人员中研究确定拟试用人员名单,并在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sdsgwy.com )、广安区纪检监察网公示,公示期为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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