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名额及人员性质
本次共招聘17名司法协勤人员(其中:男性12名,女性5名),不具备公务员及事业人员身份,属于编制外为临聘人员,主要从事基层司法协助执法工作。
招聘范围及基本条件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需由学校出具相关证明)。
2.1979年1月1日后出生的人员。其中属于利州区司法局管理的基层法律服务所内的法律工作者凭执业证报名,年龄可放宽到1969年1月1日后出生(一经录用,不得在法律服务行业同时执业,并由利州区司法局收回执业证)。
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工作由利州区司法局负责,报名时间为2014年4月7日至2014年4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材料: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及毕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同底两寸免冠证件照两张。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进行,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3.报名地点:广元市利州区人才交流中心(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楼一楼,利州区人事考试中心大厅)。
4.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每人每科缴费50元,面试每人缴费80元。
笔试费在报名时缴纳,面试费在面试时缴纳,未按规定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免收笔试费:
1.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
2.《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01-2010年)〉的通知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
4.因疾病、意外灾难等原因,导致一时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考生。
符合上述情形1的特困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情形2和4的特困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情形3的特困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报名时凭上述有效证明到报名点办理免收笔试费手续。
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及以上,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一)笔试
1.开考比例:本次公开招聘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2:1。未达到此比例的,调减招聘名额。
2. 笔试内容:《社区矫正实施办法
3.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广元市利州区人事人才网(www.sdsgwy.com )上公布。
4.笔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具体考务工作由广元市利州区司法局委托广元市利州区人才交流中心负责,参照《四川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细则
(二)面试
1.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2.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具体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闱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进入面试入闱人员。
3.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入闱人员随笔试成绩一并在网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询。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员。因考生缺考等原因导致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2:1的,仍视为有效比例。
4.面试成绩公布。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宣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公告网址:广元市利州区人事人才网(www.lzrsrc.com) (www.sdsgwy.com )
资格审查、政策咨询电话(区号0839)
广元市利州区司法局: 3222343
广元市利州区人才交流中心 : 3264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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