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阿坝州副县级专业技术岗位2013年遴选6名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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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阿坝州副县级专业技术岗位2013年遴选6名干部

遴选职位及要求

全州公开遴选副县级专业技术岗位干部6名,分别是州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总规划师1名、州水务局总工程师1名、州农业局总农艺师1名、州审计局总审计师1名、州扶贫和移民工作局总工程师1名、州广播电视台总编辑1名。

遴选范围

面向阿坝州各级党政群机关,州、县属事企业单位,中央、省驻州单位在职符合条件人员。

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2.具有5周年以上工龄和2周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3.在党政群机关正科级及以上领导职务,事业单位相当于正科级及以上领导职务,国有企业按相对应的职务层次执行,且担任以上职务3周年及以上。同级职务报考的不受任职时间和资历限制。

4.年龄在45周岁以下。出生日期在1968年10月31日后。

5.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6.身体健康。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市、区)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各级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含挂职工作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经历,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

(二)专业条件

1.州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总规划师:城乡规划建设类专业学习经历;取得建筑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取得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具有城乡规划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和规划编制相关岗位2周年以上工作经历。

2.州水务局总工程师:水电水利工程类专业学习经历;取得水利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熟悉水利工程规划编制和建设管理工作;具有水利工程建设相关岗位2周年以上工作经历。

3.州农业局总农艺师:农学类专业学习经历;取得农艺师及以上职称;熟悉农业方面政策、法律法规;具有农业技术管理、推广等相关工作经历;具有农业部门或相关岗位2周年以上工作经历。

4.州审计局总审计师:审计、经济、法律等与审计业务相关专业学习经历;取得审计专业或经济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取得AO认证资格;具有审计调查相关岗位2周年以上工作经历;具备审计业务综合管理和审计质量审核管理能力;熟悉与审计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

5.州扶贫和移民工作局总工程师:工程管理类专业学习经历;熟悉国家各项扶贫移民政策及规程规章;取得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扶贫移民相关岗位2周年以上工作经历。

6.州广播电视台总编辑:文学、新闻类专业学习经历;取得新闻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广播电视宣传相关岗位2周年以上工作经历;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电视新闻节目策划、编导及制作能力;曾获得省级政府及以上广播电视作品奖项者优先。

年龄、工作经历时间、任职年限等计算截止日期为2013年10月31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尚在试用期内的;

(4)近3年参加各类聘用、录用考试有舞弊行为或年度考核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在统筹公选、其他公务员和事业人员招录中经党组(党委)研究决定任(录)用之后放弃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遴选程序

(一)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10月17日至18日)

本次公开遴选,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愿并经组织同意方式进行,在州委组织部进行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组织推荐由县委组织部、州直部门党组(党委)负责推荐;个人自荐须经所在单位和县委组织部同意,州级部门报考者须经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同意。报名时,考生需递交《阿坝州2013年公开遴选副县级专业技术岗位干部报名登记表

笔试开考比例为3:1,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数与职位遴选计划之比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州遴选办取消该职位遴选计划。

通过资格审查且达到开考比例职位的报考者于11月8日到州委组织部干部二科(州委401室)领取准考证。

(二)遴选测试

1.笔试(100分)。根据《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

2.面试(100分)。根据笔试成绩,按职位遴选名额1:3的比例,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由州遴选办在公布笔试成绩时划定)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达到合格分数线考生人数未达到比例要求的,取消该职位遴选计划。考生放弃面试的,须提前2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告知州委组织部,缺额人选在达到合格分数线人员中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递补人数不足比例要求的,取消该职位遴选计划。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布。

面试工作由州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试对象的应变能力、组织领导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重点测试考生对案例的分析判断和应对处置能力。

3.实绩量化(100分)。主要包括:与所报职位相关的主要工作任职经历、专业技术职称、考核奖励情况、工作业绩、教育培训经历、学术研究和创新创造成果等,重点了解考生的专业技术技能和业务工作成绩。

考生在面试前向州委组织部如实提供个人实绩相关证明原始依据,由州委组织部会同相关单位组成专门评价小组集体评价量化打分。

(三)考察任用

根据笔试成绩×20%+面试成绩×30%+实绩量化得分×50%,按1:2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差额考察对象,由州委组织部会同州纪委及所报职位单位党组(党委)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主要通过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履历分析、专项考察、征求相关部门和分管领导意见等形式进行,重点考察考生的工作实绩、群众基础、党风廉政等情况,综合分析考生测试成绩与能力实绩的匹配度、工作任职经历与岗位需求的相似度等情况。同时,组织考察对象进行统一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根据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州委常委会集体讨论研究,确定拟任人选,并进行公示。若出现职位没有合适人选的情况,可作空缺处理,不再递补。任用人员中属新提拔使用的试用期1年,期满后,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

报名及咨询电话:0837-2822303;0837-2823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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