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除部分职位招收对象有特殊规定外,其余职位均面向201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招考。其中,201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录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职位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招考对象为“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截止2013年9月20日,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在川参加“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等五项目人员。
招考对象为“具有两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是指截止2013年9月20日,报考人员累计在基层工作的时间已满两周年。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级及以下党政群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各级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其中退役士兵服役时间均为基层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 普通公务员职位:年龄在18—35周岁(1977年9月20日—1995年9月20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即1972年9月20日以后出生)。森林公安职位:年龄在18—30周岁(1982年9月20日—1995年9月20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即1977年9月20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8.符合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的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
6.在读的非2014年应届毕业生;
7.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人员。
此外,下列人员也不得报考森林公安职位:
1.受过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4.配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或者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三)招收范围:
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面向全国招考,不受户籍限制;大专学历人员仅面向四川省常住户口或生源地为四川的考生招考。
招考职位要求的其它条件见《2013年下半年内江市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职位表
招收单位及名额
详见《2013年下半年内江市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职位表
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考试报名均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2013年9月20日—9月27日8:00,报名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www.sdsgwy.com)。资格审查工作由市、县(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包括网络报名时的资格初审、面试入闱前的资格复审及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三个环节。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职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2013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
3.资格初审。报考人员请于2013年9月20日至27日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因本次公招时间紧迫,报名资格初审只进行照片质量检查,不对报考者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对报考者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待面试资格复审时进行现场审查。考生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对照公告和职位表,选择自己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填报,否则,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承担。考生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公告
(二)确认缴费
经初审合格的考生,须于2013年9月29日8:00前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凭相关证明材料,可减免笔试考务费:
1、在“4.20芦山地震”中受灾严重的芦山县、雨城区、天全县、名山区、荥经县、宝兴县,邛崃市的高何镇、天台山镇、道佐乡、火井镇、南宝乡、夹关镇户籍的考生凭本人的身份证、户口薄或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
2、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3、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4、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
符合减免条件的考生于2013年9月27日前的工作日到内江市人事考试中心(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内江市市中区翔龙山报社路82号)递交减免申请材料,经内江市人事考试中心按相关程序审核通过后,考生免缴当次考试考务费。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职位调整
笔试报名人数与职位录用名额之比一般不得低于5: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需调整的,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安排。调整仍达不到比例或没有调整对象的,相应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有关情况将及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内江人事考试网公告。
(四)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和照片质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人员,于2013年10月28日—11月2日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考生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第一代居民身份证)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报考森林公安机关职位的考生加试体能测试,体能测试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体能测试合格者方能进入下一考录环节。报考司法助理员职位的考生不加试《基层司法助理员业务基础知识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2. 笔试时间:笔试时间为2013年11月3日,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笔试各科成绩于2013年12月13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上公布。由于全省公务员笔试阅卷工作采取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可于2013年12月13日—15日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申请查分,查分结果于2013年12月18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公布。
3.笔试总成绩和职位排名由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江市公务员局于2013年12月24日前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内江人事考试网公布。
笔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4.笔试加分政策
在“5.12汶川地震”和“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受到县(市、区)、市(州)党委、政府和市(州)机关、省级机关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可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
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13年11月5日前将准考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立功受奖证书或表彰文件)和本人联系方式送交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科(内江市市中区翔龙山报社路82号)。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在本次报考前已享受上述项目加分照顾录用为公务员的,参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同项目的加分。
(二)面试:根据考生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后,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该职位录用名额3倍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参加笔试且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全部确定为面试人员。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携带《2013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
1.201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2.报考招考对象为“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须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
3.在各级各类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4. 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要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递交材料地点:成都市草市街2号5楼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四川省人社厅窗口,咨询电话:86920616)。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5.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员。面试时间暂定于2014年1月10日—13日,具体事项由内江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在内江人事考试网上另行通知。
(三)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按人社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
政策咨询电话:
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科(0832—2042419);
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股(0832—2046393);
东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股(0832—2288105);
资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办(0832—5610907);
隆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股(0832—3991709);
威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办(0832—8240893)。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内江市人事考试中心(0832—2038862)。
2013年下半年内江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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