遴选对象
宜宾市范围内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强,热爱并愿意从事工会工作;
2、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7月30日以后出生的);
3、历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且没有受到任何党纪政纪处分;
4、具有良好的文字功底、语言表达、组织协调等综合能力和会熟练使用计算机办公软件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
(二)学历及专业要求
具有法律、社会管理、师范教育、人力资源、艺体、财会、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遴选程序
(一)公开报名。报名人员于2013年8月26日到8月30日在市总工会办公室报名(中山街18号502室)(www.sdsgwy.com)。报名时须交《宜宾市总工会职工教育帮扶中心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
(二)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遴选岗位数比例不低于5: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降至不低于3:1。
(三)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调查研究、应变处置、决策分析、依法行政、工会业务及文字表达等能力。笔试总分100分,占笔试面试总成绩的60%。
(四)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拟遴选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在领取面试单时,通知面试时间。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职位适应性和综合分析、解决实际问题及语言表达等能力。面试总分100分,占笔试面试总成绩的40%。
咨询电话:8211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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