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08年下半年起,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均执行新的专业计划。记者12月11日从市自考办获悉,为了最大程度保障考生的利益,省教育考试院决定对自考毕业政策作出调整,允许老考生按老计划申请毕业。
所谓的老考生是指报名参加2008年7月(含)之前自考的考生,老计划是指2008年之前的任一专业计划。老考生可依据考出第一门课程的时间选择当时或此后出台的任一计划申请毕业,但申请毕业时必须符合所选计划的有关规定,执行该计划的课程顶替、免考政策。
市招办有关负责人特别提醒,按老计划申请毕业时,不能使用2008年出台的新考试计划中的课程来顶替老计划课程;如老计划课程已停考,考生只能按2008年新计划申请毕业。另外,以2008年出台的新计划申请毕业的,用以顶替相关课程的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及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必须在浙江省取得。
由于08年下半年毕业生手续办理工作已经结束,为使老考生不因政策变动而延误毕业,我市及下属各县(市)自考办将为已经按老计划考出全部课程的考生补办一次毕业手续。绍兴市区补办时间为2009年1月14日、15日两天,补办地点为绍兴市自考办(市区渔化桥河沿56号)。下属县(市)补办的时间和地点,考生可向当地自考办咨询。
来源:绍兴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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