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和201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其中,201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报名时提供职位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考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近三年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二)符合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
(三)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工作经历。
(五)年龄: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普通班研究生毕业学历或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部门审批的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其他均为30周岁及以下。
(六)在招聘岗位最低服务期限5年。
(七)报考者为在职职工的,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称职)以上,且与原单位无劳动纠纷,征得所在单位书面同意。
公告中涉及年龄和工作经历等需计算时限的除有明确规定的时间限定外,其他截止时间均为本次招聘报名截止时间(即2013年7月15日)。
招聘方式
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考试为面试。考试、考核工作由县纪委、县人社局、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组成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共同负责组织实施。报名时间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 2013年7月9日—2013年7月15日。
报名地点:县委党校教师在县委党校办公室(梓潼县滨河路71号,电话8211109);县中医院工作人员在县卫生局政工股(梓潼县三圣路中段131号原县财政局,电话8213690)(http://www.sdsgwy.com)。
资格审查由县人社局、县委党校、县卫生局共同负责。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带学生证和学历证明)、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寸近期免冠证件照2张、已参加工作的人员需带上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到报名地点进行报名及资格初审,填写考生报名表。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名参考人数之比不低于1:2,如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经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开考的,按面试评委2/3以上多数表决通过予以聘用,其它招聘岗位予以取消。
报名和资格初审情况将于2013年7月16日梓潼政务网公布,考生根据通知要求领取面试通知书,并按川价[2003]237号文件规定,每人交面试费80元/人。考生按面试通知书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考试
考试分为结构化面试和专业知识面试二个环节。考试总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40%+专业面试成绩×60%。
(一)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考生职业道德、综合应用和协调能力,由县人社局组织。
(二)专业化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
考试总成绩于面试后二个工作日内在梓潼政务网公布。
咨询电话:梓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16-822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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