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四川省新都区招聘193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共193名,其中:高校毕业生182名,区外在编高中骨干教师11人,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
应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条件(详见附件1、3)。其中:2013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于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相关证书,其他所有应聘人员必须于面试资格审查结束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
4、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2011年修订稿)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报名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2013年4月24日至5月8日23:59。
资格审查:2013年4月24日至5月9日23:59。
网上缴费:2013年4月24日至5月10日23:59。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网上报名确有困难者,可到成都市新都区人力资源市场(新都区清源路90号)一楼大厅,由新都区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现场指导进行网上报名(现场指导报名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双休日除外)。报名网址:成都人事考试网(http://www.cdpta.gov.cn,http://www.cdpta.com)。(三)报名程序: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岗位条件表、岗位分布情况表等信息。
1、报名注册。应聘人员须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将对应聘人员所传照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查,并在应聘人员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应聘人员需按要求重新上传。
2、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在网上选择应聘岗位后如实、准确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
3、资格审查。本次考试由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负责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考生提交《应聘资格审查表
4、确认缴费。通过资格初审后,应聘人员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每科收费50元)。缴费截止时间:2013年5月10日。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先进行网上缴费,于2013年5月17日前的工作日内凭上述证明材料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办理者,不再免考务费。
5、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应及时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应聘资格审查表
(四)报名要求: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
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资格条件要求相符,报名时请严格按照毕业证所载内容填写,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任何环节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由成都市新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由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所在岗位见附件1、2)笔试成绩(含加分)按70%、面试成绩按3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区外在编高中骨干教师(所在岗位见附件3)笔试成绩按60%、面试成绩按4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13年5月18日。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笔试开考比例:职高教师岗位和普高教师岗位(含区外在编高中骨干教师)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2:1,其他岗位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将于2013年5月11日通过成都人事考试网和新都教育网公告。招聘岗位被取消但已缴费的报名人员,可于5月13日前按本人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转报其它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也可于2013年5月17日前的工作日内凭本人《居民身份证
政策加分:经组织选派的大学生志愿者、大学生退役士兵,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笔试成绩(两科成绩按比例折合后)加分政策。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大学生志愿者,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以上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确为志愿者、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服务的年限、经考核合格、未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相关考核材料、服务协议以及服务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毕业证书、《退役证
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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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面试资格审查
1.面试资格审查通知:根据笔试成绩(含加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达不到3:1的,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在确定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过程中,若同一岗位最末一名笔试成绩相同,《教育公共基础笔试
2.面试资格审查方式:面试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本人《准考证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方式:
面试分说课和答辩两部分,满分为100分。其中:说课70分,答辩30分。面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
说课:应聘者通过抽签确定说课顺序和题目,并在指定地点和规定时间内完成说课的准备工作。说课主要测试应聘者适应教师岗位要求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满分为70分。
答辩:答辩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满分为30分。
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实际面试考生人数之比不低于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招聘人数。无法调减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2011年修订稿)
2013年四川省新都区公招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表
2013年四川省新都区公招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分布情况表.(高校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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