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年招录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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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年招录工作人员

四川省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年招录工作人员

招聘岗位1、合同制书记员(以下简称书记员)3人。2、合同制协警(以下简称协警)2名。协助司法警察开展工作,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招聘条件(一)基本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人民法院工作。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责任心强,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3、身体健康。(二)书记员具体条件1、年龄:18至30周岁。2、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55米以上3、文化程度:大专以上文化程度。4、能速写速记,能熟练操作电脑办公软件,快速录入。5、有较好文字写作能力、在校或工作期间有自主撰写作品被报纸、期刊等登载、汉语言文学及新闻报道专业的优先考虑录取。(三)协警具体条件1、年龄在18至28周岁。2、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复退军人高中以上文化程度)。3、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4、双眼裸视力5.0以上或矫正视力5.1以上。5、其他条件:体形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口吃、色盲、色弱、纹身、重度平跖足。6、复退军人,警校毕业生,有体育、武术特长,会驾驶,有较好文字写作能力的优先。招聘程序及办法(一)报名及资格审核本次招录报名采用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现场资格审核及考核工作中的资格复审两个环节。在资格审查的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1.报名时间:2013年4月11日。2.报名地点: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人事处(www.sdsgwy.com)。3.报名应携带的材料:户籍证明、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健康证明材料(县级或县级以上医院出具)、毕业证、作品登载件,有特长者须携带专业技术证书以及与聘用岗位有关的其它材料(以上材料均应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张。(二)考试书记员考试为技能测试,主要考察应聘者计算机软件熟练程度、文档处理、速录等。协警考试为体能测试。考试时间:2013年4月12日上午9:00时考试地点: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联系人:袁伟豪电话:0839-5566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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