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四川省公安消防总队招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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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四川省公安消防总队招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2013年四川省公安消防总队招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招收学历层次招收对象主要为2013年毕业且取得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生,不接收博士生。招收条件和范围(一)招收对象条件。1、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忠于祖国、热爱人民,志愿献身公安消防保卫事业,符合军队招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未受任何处分。3、学历层次、所学专业符合公布的招收条件,学习成绩优良、基础理论扎实,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能按时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4、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学生干部、“三好学生”、获奖学金和曾服现役的毕业生,以及在学术、科研上有突出成果的毕业生,优先接收。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形象良好,无生理缺陷,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

3、2013年3月—政治审查;4、2013年4月—签订录用协议;5、2013年8月—报到并参加入警大学生岗前培训。报名时间及办法(一)报名时间。报名截止时间为2012年12月31日中午12:00,以收到完整有效的报名材料为准(详见报名办法相关要求),因全国公安边防、消防和警卫部队招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知识能力统一测试由公安部政治部组织,实行全国统考,因此考生只能选报一个省份的一个警种,凡多报的公安部政治部将直接取消资格。(二)报名办法。1、考生完整有效报名材料至少包含以下7种,前5种必不可少,后2种根据个人情况增减。⑴《四川省公安消防总队2013年招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报名表

2013年四川省公安消防总队招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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