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遂宁市船山区教育体育局2012年招聘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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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遂宁市船山区教育体育局2012年招聘教师

遂宁市船山区教育体育局2012年招聘教师

招聘对象、范围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符合招聘专业(岗位)要求的2012年及以前的毕业生(详见附件1)。其中2012年的毕业生必须在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专业(岗位)要求的学历,获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否则不予聘用;其他人员必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报考专业要求且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的,不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招聘范围:全国。

(三)报考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或被开除公职的;

(2)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录聘用资格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现役军人以及在试用期内的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

(7)本市辖区内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未满规定服务期限的在编人员;

(8)其他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及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

本次公招实行网上报名,现场复审确认。报名及招聘工作由区人社局、区委编办、区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实施。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一个招聘环节发现考生有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形都将取消其资格。

(二)报名时间:2012年7月20日—2012年7月27日。

(三)报名方法及手续

1.网上报名

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于报名期限内将填写好的《遂宁市船山区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2.现场复审确认

初审合格的考生于2012年7月30日至2012年8月1日(上班时间)持报考专业要求且国家承认的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有效身份证和报考要求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已填写好的《遂宁市船山区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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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名要求及现场复审确认注意事项

1.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并按照本公告公布的岗位及规定的报考条件报名;

(2)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填写资格审查表字迹应工整清晰,严禁涂改。资格审查表中凡有字迹改动痕迹的,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律按作废处理,责任由本人自负;

(3)每位报考者只能填报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专业;

(4)符合招聘条件的在职人员须出具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证明材料。

2.现场复审确认注意事项:

(1)年龄30-35岁报考区公立幼儿园的考生须提供其在幼儿园工作及工作单位法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

(2)2012年应届毕业生如现场复审确认期间还没有领到报考专业要求且国家承认的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则须提供现就读院校出具写明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及就读的院校、专业、毕业时间等内容的证明;

(3)报考桂花职中教师的考生可不提供教师资格证;

(4)现场复审确认时间安排:7月30日复审确认报考乡镇小学语文、数学、英语的考生,7月31日复审确认报考乡镇中学和乡镇中小学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的考生,8月1日复审确认报考桂花职中和幼儿园的考生。

(五)领取《笔试准考证

现场复审确认合格,确认了报名的考生于2012年8月9日上班时间,凭本人有效身份证、缴费发票到现场复审确认处领取《笔试准考证

(六)缴费标准

根据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现场复审确认合格的考生每人交笔试考务费100元,进入面试的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全部减免考试考务费:

1.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

2.《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01-2010年)的通知>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

4.因疾病、意外灾难等导致一时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考生。

符合上述情形1的特困考生凭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情形2和4的特困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情形3的特困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可直接减免考试考务费。考生资格审查时须提供以上困难情况之一证明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减免考试考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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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

本次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其中《教育公共基础知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2年8月10日

2.笔试内容:《教育公共基础知识

3.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二)政策性加分

按照国家、省有关文件规定,截止现场复审确认时,服务期满且经县(区)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合格的下列考生,在本次招聘笔试折合后成绩中加分,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现场复审确认时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组织、人事、团委、教育、民政等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证明材料包括协议书或服务证、年度考核登记表、县(区)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评优表彰的文件原件及复印件、考生信息表等),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1.参加“三支一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岗教师计划”和“社工人才百人计划”的志愿者,每服务满1周年加2分,符合其它加分条件的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加分。

2.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每工作满1周年加2分,被县(区)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评为优秀的另加3分,加分按工作年数和获奖次数累积计算,但同一年度同一项目被评为优秀的,不累积加分。

(三)考生笔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总成绩=《教育公共基础知识

专业知识

(四)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办法

根据考生的笔试总成绩分专业(岗位)按招聘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应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面试;若某专业(岗位)由于考生缺考、违纪等原因按前述方法确定的面试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数3倍,则参加面试人数不得低于该招聘专业(岗位)计划数的2倍,否则调减该专业(岗位)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专业(岗位)招聘计划。

笔试总成绩、进入面试人员信息及面试相关事宜将及时通知考生,并在本公告发布网站及船山区教育体育局、船山区政府第二办公楼(盐关街87号)大门侧公布。

2.面试内容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采取模拟讲课的方式,主要考察考生运用所学专业知识教学的能力,包括教学组织、教学基本结构的掌握、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等能力;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幼儿教师和职教教师还要进行才艺展示(或技能测试);考生的用语及举止仪表也属面试考察内容。

3.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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