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文理学院2012年考核招聘30名工作人员
NewsContent" 报名、资格审查
注:1.其他条件及要求请见本招聘公告;2.“学科或专业”栏以考生本人毕业证或学位证载明的专业为准。
应聘人员直接与学院人事处联系(0818-2790075),由人事处进行资格审查。
面试资格审查材料:
1、《四川文理学院2012年直接考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其中,2012年应届毕业生参加资格审查时,若尚未取得学位证、毕业证的,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和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
4、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原件)和《海外留学人员身份证书
5、其他证明材料(如职称、各类获奖证书、科研成果原件等);
6、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7、报考者已发表的科研和学术成果原件和学术论文检索报告等。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并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了80元面试费的面试人员,由学校人事处组织参加面试考核。
考核
1、考核方式。采用试讲和专业综合考核方式进行。
2、由人事处组织各教学系分期、分批、分阶段进行考核。
政策和考务咨询电话:0818-2790075(四川文理学院人事处)
上一页[1][2][3]下一页
报考条件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
(3)符合本公告“一览表”所列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其中考生本人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本人所报考岗位“学历学位”和“学科或专业”两栏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4)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书面同意。
(6)符合《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查字典资讯网,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