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遂宁2012年考试录用90名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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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遂宁2012年考试录用90名公务员

四川遂宁2012年考试录用90名公务员

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201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录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职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招考对象中“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是指截止2012年3月22日,报考人员累计在基层工作的时间已满两周年。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各级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年龄在18—35周岁(1976年3月22日—1994年3月22日期间出生),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即1971年3月22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8.符合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2012年3月22日至26日,报名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资格审查工作由考录主管机关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职位。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公招职位情况表”以及相关提示等,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了解招考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特别是报考条件,然后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与自己条件完全相符的招录机关和职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填写《2012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12年3月22日至27日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因时间紧迫,本次招考网上初审只进行照片质量检查,不对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以及是否符合招考资格条件等进行审查。对报考者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待面试前的资格复审时进行现场审查。报考者应根据自身的实际,对照公告和所报考职位的具体要求,特别是专业条件的要求,选择自己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审慎、酌情填报。否则,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2012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

(二)确认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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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2年4月21日(星期六),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加分:

在“汶川大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在报考重灾区机关公务员时,受到县(市、区)、市(州)党委、政府和市(州)机关、省级机关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报考省内其他地区公务员时,受到县(市、区)、市(州)党委、政府和市(州)机关、省级机关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可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

重灾县(市、区)指:汶川县、北川羌族自治县、绵竹市、什邡市、青川县、茂县、安县、都江堰市、平武县、彭州市、理县、江油市、广元市利州区、广元市朝天区、旺苍县、梓潼县、绵阳市游仙区、德阳市旌阳区、小金县、绵阳市涪城区、罗江县、黑水县、崇州市、剑阁县、三台县、阆中市、盐亭县、松潘县、苍溪县、芦山县、中江县、广元市元坝区、大邑县、宝兴县、南江县、广汉市、汉源县、石棉县、九寨沟县等由国家有关部委明确的39个县(市、区)。

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12年4月23日前将准考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立功受奖证书、表彰文件等)和本人联系电话送交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遂宁市河东新区环岛商务中心7号楼3楼7306号房间)。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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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2012年7月5日前,根据考生的笔试折合总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由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scsn.gov.cn)上公布。考生应按公告规定携带《2012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

1.201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2.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3.公安机关、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4.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在职公务员,须由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5.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须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咨询电话:028-86741860)。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6.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政策咨询电话: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办公室 0825-5866011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遂宁市考试中心0825-5866016

四川省考试中心028—86740101、86740202、86740303

2012年上半年四川遂宁市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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