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米易县下半年拟公开招聘77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名称、名额及范围
具体招聘岗位、名额及招聘范围见《米易县事业单位201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事业心,廉洁奉公,品行端正,自觉地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3.在公开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4.法律规定不得招考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资格条件。
报考资格条件见《米易县事业单位201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由米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二)报名时间。2011年7月25日—7月26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三)报名地点。米易县人力资源市场(河滨路108号)。
(四)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岗位考生须提供此件)。
3.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4.报考卫生事业单位岗位,应获得执业证要求的,在报名时须提供相关的执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报名时已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执业资格考试,考试合格,证书待办者(由县级以上卫生局出具证明),本次考试视为取得执业证。
5.本人近期(本年内)二寸免冠彩照3张。
6.“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报考或服务期满申请加分的,应提供团县委同意报考的证明或符合加分条件的证明;“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报考或服务期满申请加 分的,应提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报考的证明或符合加分条件的证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志愿者报考或服务期满申请加分的,应提供县教育局同意报考的证明或符合加分条件的证明;“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报考或服务期满申请加分的,应提供县委组织部同意报考的证明或符合加分条件 的证明;在米易县服务的“社区工作者”报考应提供县民政局同意报考的证明。
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持以上材料到报名点报名(代报名者须持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和本人居民身份证)。报考者应如实填写《米易县事业单位201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五)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报考米易县统计局下属片区统计站岗位的考生,报名时报考单位统一填“统计站”,报考岗位统一填“统计”,岗位代码统一填“11”。
报考乡镇下属便民惠民服务中心岗位的考生,报名时报考单位统一填“便民惠民服务中心”,报考岗位统一填“管理”,岗位代码统一填“21”。
报考米易县地方海事处下属海事所岗位的考生,报名时报考单位统一填“海事所”,报考岗位统一填“管理”,岗位代码统一填“31”。
报考米易县中医医院岗位的考生,报考岗位按具体的专业划分,岗位代码:针灸推拿岗位为“41”,护理岗位为“42”。
报考米易县人民医院护理岗位的考生,岗位代码为“43”。
报考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岗位的考生,报名时报考单位统一填“乡镇卫生事业单位”,报考岗位按具体专业划分,岗位代码:中医岗位为“44”,影像岗位为“45”,护理岗位为“46”,临床岗位为“47”,检验岗位为“48”。
2.报考者在填写《米易县事业单位201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3.报考者不能同时用新、旧两个居民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过期居民身份证、旧版临时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居民户口簿、常住人口登记表均不能代替居民身份证报名。
4.在职人员报名参加考试的,应征得现用人单位的同意,报名时须出具现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考试合格被聘用前,必须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关系。
报考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护理岗位的考生,须由在现为二级甲等及以上(或二级乙等及以上)医院出具的工作满3年以上的证明。
四、开考比例及岗位调整
卫生事业单位岗位符合报考条件人数与招聘人数的开考比例为2︰1,其他岗位符合报考条件人数与招聘人数的开考比例为3︰1。
经报考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与招聘岗位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调减或取消相应岗位的招聘计划。并通过米易县公众信息网公告。
五、笔试准考证领取及考试费用缴纳
(一)领取笔试准考证。
报考资格审查后,向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笔试准考证。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代领者还须出具代领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领取笔试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内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领取时间:2011年8月10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领取地点:米易县人力资源市场(河滨路108号)。
(二)缴费。按照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参加笔试的考生,在领取笔试准考证时,缴纳笔试考务费50.00元;通过笔试参加面试的考生,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另缴纳面试考务费80.00元。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可减免考试考务费用。在领取准考证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六、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
(1)米易县统计局片区统计站岗位笔试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2)乡镇便民惠民服务中心岗位笔试内容:《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3)米易县地方海事处下属海事所岗位笔试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4)卫生事业单位岗位笔试内容:《解剖学
本次考试不指定教材,不提供复习资料。
2.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1年8月11日上午9︰00-11︰00。考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3.政策性加分。
符合国家、省、市规定的加分条件的人员,按规定加分。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不累加,按最高分值加分。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
①少数民族考生笔试成绩加5分,所加分值计入笔试总成绩。
②“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任职满两年及以上(截止报名时间:2011年7月25日),每工作满1周年,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被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评为优秀的另加3分,加分可按工作年数和获奖次数累积计算,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③“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志愿者服务期满(截止报名时间:2011年7月25日)且经县级相关部门考核合格,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笔试总成绩加2分。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已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本次招聘不再享受第②条、第③条的政策性加分。
4.计分办法:笔试卷面满分均为100分。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5.笔试总成绩公布。笔试总成绩于2011年8月12日在米易县公众信息网公布。
6.查分事宜。考生如对本人笔试成绩有疑问需查分者,持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于2011年8月16日(上午8︰30至12︰00)到米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查分申请。
(二)面试。
1.根据考生的笔试总成绩和具体岗位的招聘数,按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若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等于或少于本岗位招聘数的,笔试总成绩未达到此次同科目笔试总成绩的平均分的人员不能进入面试。
2.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及地点。
(1)领取时间:2011年8月18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2)领取地点:米易县人力资源市场(河滨路108号)。
未按规定时间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3.面试时间:2011年8月19日。
4.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由考生签字确认。
(三)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按100分计算。
1.卫生事业单位岗位笔试总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即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50%+面试成绩×50%。
2.其他所有岗位笔试总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即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
(四)综合成绩的公布。
综合成绩通过米易县公众信息网公布。
七、考核和体检
(一)考核。
1.考核人员的确定。根据招聘岗位数,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考核对象(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照笔试总成绩高低排序)。
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本岗位招聘数,面试成绩未达到所参加面试组平均成绩的人员不能参加考核,不予聘用。
2.考核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应对被考核者出具考核合格或不合格的书面意见。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二)体检。
体检由米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八、公示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米易县公众信息网公示。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同一岗位(同一个岗位代码)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确定聘用岗位。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在确定聘用岗位后,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本人学籍档案,并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报考卫生事业单位岗位没有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必须在聘用后的最近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取得执业资格,否则不予续聘。
十、纪律要求
对违反考试、考核和体检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考核或体检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特别提示: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通讯畅通。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招聘咨询电话:
米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3882360095
监督电话:
米易县监察局 0812一8179744
本简章由米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米易县事业单位201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二○一一年七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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