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广元市朝天区事业单位2011年上半年招考21名工作人员
招考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考的对象和范围
完全符合《2011年朝天区公开招考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本公告招考岗位所需的招考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2011年朝天区公开招考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书面同意。
(6)符合有关回避规定。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被辞退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曾违反《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
(6)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
(7)在编在职人员。
(8)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考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网络报名。报名时间:2011年5月26日至5月27日。报名地点:区人才交流中心。
报名及资格审查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明确要求。报考者应登录相关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考对象、范围、条件和有关政策规定、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招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者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在招考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参加了同批次事业单位两处及以上考试以及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如实、准确地填写《广元市朝天区2011年公开招考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考试表
3.提交材料
(1)本人身份证、执(职)业资格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三张;
(3)符合减免考试考务费用的还需提供相关部门的证明材料;
(4)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原件与复印件1份;
其中,201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报名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报考者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面试入围前的资格复审和考核中的资格确认三个环节,资格初审的结果仅作为考生参加笔试的依据。符合招考对象和条件的报名者填写并提交《报名考试表
在招考的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招考对象和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名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三)缴费
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每人每科缴费50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免收笔试费:
1.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
2.《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01-2011年)〉的通知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
4.因疾病、意外灾难等原因,导致一时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考生。
符合上述情形1的特困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情形2和4的特困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情形3的特困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报名时凭上述有效证明到报名地点办理免收笔试费手续。
(四)岗位及人员调整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
(五)领取准考证
成功报名者,于2011年6月10日到区人才交流中心领取准考证。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领取准考证或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考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笔试总成绩=《综合知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应聘各招考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及以上,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如某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均低于60分,则取消该招考岗位。
(二)笔试
1.笔试科目:《综合知识
《综合知识
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定于2011年6月11日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2011年6月13日在广元市朝天区人事人才网和张贴“公示”公布,请报考者直接在网上查询。对考试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2011年6月13日到区人才交流中心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于2011年6月14日前通过该网站和张贴“公示”公布。
4.政策性加分。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
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申请加分的报考人员,应于2011年5月26日至5月27日17:00报名的同时将服务所在地县以上有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考核材料和服务证书原件交区人才交流中心审查(联系电话0839—8621730)。材料不齐备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由考生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相关材料的复印件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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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面试
1.面试方式。改进、完善面试工作,加强监督,统一组织。 面试具体方式根据招考岗位特点确定,并在面试资格审查时通知应参加面试的考生。
2.面试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具体招考岗位的招考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审查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资格审查人员。面试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提前3日在广元市朝天区人事人才网和主管部门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询。
获得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而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上述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而产生的面试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因报考者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等原因导致不能通知其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并按照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80元面试费的人员,发给面试通知书。
3.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员。
4.面试成绩公布。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宣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四)考试总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主管部门于面试结束之日起5日内通过广元市朝天区人事人才网或张贴“公示”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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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
本公告由区人事局、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一)资格审查、政策咨询电话:
区人事局:0839—8621730
区接待办:0839—8623883
区审计局:0839—8622361
区财政局:0839—8622401
区文体局:0839—8622065
区环保局:0839—8623563
区明月峡景区管委会:0839—8624780
附件:1.用人单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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