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青川县事业单位2011年招聘106名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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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青川县事业单位2011年招聘106名工作人员

四川省青川县事业单位2011年招聘106名工作人员

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完全符合《2011年青川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

招聘条件中要求相应工作经历的,其计算时间截至面试资格审查前,不含学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经历。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招聘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2011年青川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

(5)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正式工作人员报考者,须征得人事编制关系所在用人单位书面同意。其中,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区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6)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书面同意。

(7)符合有关回避规定。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被辞退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曾违反《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

(6)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

(7)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招聘名额

报名及缴费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11年5月5日至5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周六、周日照常上班);报名地点:青川县人事局办公点(青川县乔庄镇中心小学原教学楼三楼)。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明确要求。报考者应登录公告发布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和有关政策规定、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招聘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者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参加了同批次事业单位两处及以上考试以及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应如实、准确地填写《青川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登记表

报考者在填写个人信息时,应准确表述,便于资格审查。例如:某招聘高中数学教师的岗位,要求“具有相应教师资格”;应填写为“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数学专业)”。报考者填写信息不能证明自己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不能审查通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3.报名时提供的材料。报名时,报考者应提供以下资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同底免冠2寸照片4张,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其中,2011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及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证明材料。

4、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由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负责。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根据报考者填报的《报考登记表

(二)缴费

通过报名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方可进行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每人每科缴费50元。未按规定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免收笔试费:

1.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

2.《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01-2011年)〉的通知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

4.因疾病、意外灾难等原因,导致一时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考生。

符合上述情形1的特困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情形2和4的特困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情形3的特困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

(三)岗位及人员调整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

(四)领取笔试准考证

报名审查通过且已缴费的报考者,请本人于2011年5月24日至2011年5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在青川县人事局领取笔试准考证。领取笔试准考证时,报考者必须签订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领取准考证或未按要求签订诚信承诺书,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笔试总成绩=《综合知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应聘各招聘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及以上,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如某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均低于60分,则取消该招聘岗位。

(二)笔试

1.笔试科目:《综合知识

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定于2011年5月28日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2011年6月8日在中国·青川、青川县人事人才网公布,请报考者直接在网上查询。对考试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2011年6月8日至9日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于2011年6月14日前在上述网站公布。

(三)面试

1.面试方式。改进、完善面试工作,加强监督,统一组织。面试工作方案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于2011年6月20日前报县人事局备案。具体方式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根据岗位特点确定,并在面试资格审查时通知应参加面试的考生。

2.面试资格审查。主管部门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具体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审查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资格审查人员。面试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提前3日在中国·青川、青川县人事人才网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询。

3.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员。因考生缺考等原因导致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3:1的,仍视为有效比例。

4.面试成绩公布。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宣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四)考试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县人事局于面试结束之日起7日内在中国·青川、青川县人事人才网上公告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成绩(含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排名)。

政策咨询电话

0839-7206543(县人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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