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四川安县选聘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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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四川安县选聘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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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选聘岗位1、岗位3:笔试成绩占总成绩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40%;

2、其他岗位:笔试成绩占总成绩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6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四)成绩公布

笔试、面试成绩在安县人事机构编制网公布。

七、体检及考核

(一)根据笔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聘岗位数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二)体检时间见安县人事机构编制网。

(三)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缺,经县公开选聘领导小组同意后依次等额递补。

(四)体检和考核由县公开选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八、聘用方式

(一)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选聘人员,经县公开选聘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办理工作调动手续;大中型国有和民营企业的选聘人员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合格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被选聘人员在试用期内因工作失误或考核不合格,单位可随时解聘,并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二)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选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律按川办发[2002]40号文件规定实行以岗位管理为基础的合同聘用制管理。

九、福利待遇

执行相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表现突出,绩效明显另给予重奖,并优先选拨到领导岗位。

十、选聘工作纪律

(一)本次选聘工作全程接受县纪委监察局和社会的监督。

(二)从事选聘工作的人员实行公务回避制度。选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选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选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选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对违反选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其情节追究相应的责任;对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核实,取消选聘资格,已经被选聘的予以解聘。

十一、其它事项

选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安县人事机构编制网上公告。

十二、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县纪委监察局 0816-4336299

县人社局纪检组 0816-4336116

咨询电话:0816-4336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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