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考聘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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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考聘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公务员考试信息网提醒你关注: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卫生局2010年公开考试聘用基层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2010年6月1日—6月10日。

2、报名网址:四川人事考试网(http://www.scpta.gov.cn)。

报名确认及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者,必须于2010年6月3日至6月12日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完成报名确认及缴费。

报名确认时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的50元/科的标准缴纳笔试考务费。报考泸定县、九龙县、海螺沟景区人民医院的,共需缴纳两科笔试考务费100元/人;报考康定等十三县的,共需缴纳三科笔试考务费150元/人。

网上缴费

于2010年6月12日24:00截止。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打印准考证于2010年6月25日24:00截止

为进一步充实基层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经中共甘孜州委、甘孜州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甘孜州人事局、甘孜州卫生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聘用基层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346名,其中:西医士210名、护士91名、中医士4名、藏医士41名。专业岗位、考聘名额、职位编码详见《甘孜州2010年公开考试聘用基层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名额分配表

一、考聘原则: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

二、考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考聘范围

面向四川省考聘(考生户籍2009年12月31日前在四川省)。

(二)考聘对象

1、卫校、药剂校、医学院校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其他院校中医、藏医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报考条件

1、专业要求:

(1)西医士设临床医学、检验、公共卫生、药剂、五官、麻醉、影像7个专业岗位,其中:

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岗位的,专业要求为临床医学、社区医学、妇幼卫生、卫生保健、中西医结合、全科医学、医学美容,其他专业不得报考;

报考检验专业岗位的,专业要求为医学临床检验、卫生检验和病理检验,其他专业不得报考;

报考公共卫生专业岗位的,专业要求为公共卫生、预防医学、公共卫生事业管理和卫生管理,其他专业不得报考;

报考药剂专业岗位的,专业要求为西医药剂、药学和中药学、中药制剂,其他专业不得报考;

报考五官专业岗位的,专业要求为五官、口腔医学(不含口腔工艺),其他专业不得报考;

报考麻醉专业岗位的,专业要求为医学麻醉,其他专业不得报考;

报考影像专业岗位的,专业要求为医学影像、放射、心电图、B超,其他专业不得报考。

(2)报考护士岗位的,专业要求为护理、高级护理、涉外护理、保健护理、英语护理、助产,其他专业不得报考。

(3)报考中医士岗位的,专业要求为中医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中药学、中药制剂、中医美容,其他专业不得报考。

(4)报考藏医士岗位的,专业要求为藏医临床医学、藏医医疗、藏医药学、藏医药剂学,其他专业不得报考。

2、学历要求:

甘孜州籍考生(2009年12月31日前户籍在甘孜州)学历要求为国民教育中专及以上学历;

非甘孜州籍考生中,除报考公共卫生、药剂、五官、麻醉、影像专业岗位的学历要求为国民教育中专及以上学历外,报考其余专业岗位的学历要求均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3、其他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政治立场坚定,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热爱民族地区基层卫生工作,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服从组织分配。

3、身体健康,能适应基层卫生专业技术工作。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9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的非正式在编在册人员。

三、网络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2010年6月1日—6月10日。

2、报名网址:四川人事考试网(http://www.scpta.gov.cn)。

3、报名方法:

(1)填写《报考信息表

(2)上传照片。考生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表

(二)资格初审

考聘机关根据考生提交的《报考信息表

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

(三)报名确认及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者,必须于2010年6月3日至6月12日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完成报名确认及缴费。

报名确认时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的50元/科的标准缴纳笔试考务费。报考泸定县、九龙县、海螺沟景区人民医院的,共需缴纳两科笔试考务费100元/人;报考康定等十三县的,共需缴纳三科笔试考务费150元/人。

网上缴费于2010年6月12日24:00截止。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打印准考证。

完成报名确认及缴费的考生,凭报名时网络反馈的报名序号、身份证号、姓名,于2010年6月20日—6月25日,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本人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准时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

打印准考证于2010年6月25日24:00截止。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无法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开考比例

报考人数与考聘名额之比为2:1的比例。不足2:1比例的,按2:1的比例相应调减考聘名额。

五、考试

考试只采取笔试方式,不面试。

(一)考试科目

报考泸定县、九龙县、海螺沟景区人民医院的,考试科目为《专业基础知识

报考康定、道孚、炉霍、甘孜、白玉、新龙、色达、石渠、雅江、理塘、巴塘、稻城、得荣十三县的,考试科目为《专业基础知识

考试各科目具体内容如下:

(二)分值比例

考生总分折合为满分100分,其分值比例为:

加试《藏语文

不加试《藏语文

(三)政策性加分

1、各类大学生志愿者政策性加分

(1)在四川省服务且服务期满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按照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事厅等八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

“服务期满且经县级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乡(镇)每服务满1周年,笔试总成绩(指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加2分。符合其他加分规定的,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加分。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

(2)在四川省服务且服务期满两年以上、年度考核合格的“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志愿者,报考我州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每工作满1周年,在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

凡符合加分条件的大学生志愿者,于2010年6月25日前由本人将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报送至甘孜州人事局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科审核。逾期未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2、甘孜州籍考生(2009年12月31日前户籍在甘孜州)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凡符合加分条件的甘孜州籍考生,于2010年6月25日前由本人将公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住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报送至甘孜州卫生局人事科审核。逾期未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四)考试时间:2010年6月26日

上午09:00—11:00《专业基础知识

下午13:00—15:00《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

15:30—16:30加试《藏语文

(五)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六、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人员确定:

考试结束,考聘机关根据考生折合总分,按照职位编码及考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对成绩相同的,先后以《专业基础知识

资格复审人员登录报名网站下载填写《甘孜州2010年公开考试聘用基层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个人诚信承诺书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同时携带以下材料到甘孜州人事局进行资格复审:

(1)《报考信息表

(2)公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

(3)正住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未领取毕业证的2010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出具由学校开具的学历证明原件)。

无公民身份证或户口簿的,由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户籍证明。

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提供材料不完整或隐瞒事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考聘机关取消其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其中隐瞒事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七号第三十五条的有关规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五年内不得报考甘孜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公务员。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造成的缺额,根据考生折合总分、职位编码及考聘名额,依次等额递补。

七、体检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程序。体检由考聘机关统一组织。体检费由考生个人向体检医院缴纳。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缺额,根据考生折合总分、职位编码及考聘名额,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考聘机关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

公示期间如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缺额,根据考生折合总分、职位编码及考聘名额,依次等额递补。

九、岗前培训

拟聘用人员由考聘机关统一组织为期一个月的岗前培训,所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逾期未参加岗前培训、岗前培训不合格或其他原因造成的缺额,不再递补。

十、聘用审批

岗前培训结束,考聘机关根据考生折合总分,按照职位编码及考聘名额依次排名,采取由考生现场摘牌的方式确定分配去向,并由甘孜州人事局办理审批手续,分配到基层卫生事业单位工作。

逾期未到工作单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缺额,不再递补。

十一、聘用管理

新聘用人员执行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和工资福利制度,必须在初始聘用单位服务期限满五周年后方可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办理流(调)动。

十二、纪律与监督

甘孜州考试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

监督投诉电话:

甘孜州人事局纪检组:0836-2835621;

甘孜州卫生局纪检组:0836-2833701。

本《公告

本《公告

附件1:《甘孜州2010年公开考试聘用基层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名额分配表

2:《甘孜州2010年公开考试聘用基层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个人诚信承诺书

甘孜州人事局、甘孜州卫生局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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