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江阳区2010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
一、应聘人员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招聘职位要求的具体条件(详见《江阳区2010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行政开除处分的;
2、有违纪违法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3.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此 次全部实行网络报名、缴费。网络报名时只审相片质量,资格审查在面试前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正式聘用前由区人事局进行复查。考生在报名时务必要注意职位条件和要求,对照自身情况选择报名,对于在任何环节中发现考生不符合职位条件的,均要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网络报名时间:2010年3月8日9时----2010年3月13日24时。
(一)网络报名
报名网站为泸州人事考试网(www.lzrsks.gov.cn)。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职位。考生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等相关信息,了解招考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2.填报信息。考生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切记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如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
3.上传相片。报名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5—20K的考生近期免冠证件照。
4、相片审查:在考生上传相片后1个工作日内由区人事局负责对考生上传的相片质量进行审查。对相片质量不合格的,说明理由,要求考试重新上传。相片审查结束时间为2010年3月14日18时。
(二)网上缴费
相片质量合格的考生,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结束时间为2010年3月15日24时。按照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共计100元。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符合下列减免条件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先缴费,在4月5日至4月16日(节假日和双休日除外)凭有效证件或证明到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电话:3190016)办理退费手续。其中:第1种情形的特困考生凭县(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第2种情形的特困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或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第3、4种情形的特困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1.《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
2.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
3.《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01—2010年)的通知>
4.因疾病、意外灾难等导致一时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考生。
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打印报名表
成功缴费后的考生,应及时登陆泸州人事考试网(www.lzrsks.gov.cn),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
(四)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及缴费成功的考生,凭报名时网络反馈的报名序号、身份证号、姓名,于2010年3月27日9时---2010年4月2日18时前登录泸州人事考试网(www.lzrsks.gov.cn)自行打印本人准考证(无条件自行打印准考证的考生,可在考前工作时间内到江阳区人事局请工作人员代为打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常住人口登记表)到准考证指定的地点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能参加考试,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2、考生必须准确、真实、完整地填写信息;
3、考生不能用新、旧两个居民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对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4月2日以前,将相应县(区)级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交到江阳区人事局(电话:3123621)审查确认加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四、考试
(一)开考比例:笔试开考比例见《江阳区2010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
(二)笔试
1、笔试科目:详见《江阳区2010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
《综合知识
2、考试时间:2010年4月3日
8:30—10:00 《综合知识
10:30—12: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30—12:00 《专业知识
3、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2010年4月12日9时前通过“江阳人才网”(http://www.jyrc.gov.cn)公布。
5、笔试查分事宜:考生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疑问需查分,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于2010年4月13日8:30---17:00前到江阳区人事局(电话:3123621)提出查分申请。查分结果有变动的在2010年4月16日17时前通知考生。
6、形不成竞争职位的笔试成绩合格线:若某职位符合开考比例,但参加考试时由于考生缺考、违纪等原因形不成竞争的,该职位考生笔试成绩必须高于2010年上半年全区事业单位招考所有职位参考人员笔试平均成绩的为合格,低于平均成绩的为不合格,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笔试缺考人员视为自动弃权,不能参加面试。
(三) 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实际参考人数小于招聘人数3倍的,所有参加笔试的考生都进入面试,但形不成竞争职位的考生笔试成绩低于合格线的除外)。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在4月23日17时前通过“江阳人才网”(http://www.jyrc.gov.cn)公布,请考生注意关注。
2.资格审查:所有进入面试的人员要先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才可以参加面试。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可由主管部门报经人事部门同意后依次等额递补,本环节只递补一次。
3.注意事项:考生在资格审查时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2010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持学校学生处或院系出具的有效证明,但在2010年7月31日前必须取得招聘条件规定的学历学位条件)和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件证明,同底1寸免冠彩色近照2张及《报名信息表
5、形不成竞争职位的面试成绩合格线:若某职位由于缺考、违纪等原因形不成竞争的,该职位考生面试成绩低于2010年上半年全区事业单位招考所有职位参加面试人员平均成绩的为不合格,不合格的不能参加体检,不能直接确定为聘用人员。
(四)成绩的计算和公布:
1.笔试成绩
笔试考《综合知识
笔试考《综合知识
2.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3.成绩公布
综合成绩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
五、体检及考核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职位数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仍然并列的,按综合知识成绩排序,所有成绩都并列的,再次组织面试进行筛选)。
(二)体检组织及标准: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由招聘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根据招聘职位要求,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三)考核: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主管部门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四)递补: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招聘单位决定递补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主管部门报经人事部门同意后,方可依次等额递补,并组织进行体检和考核。(本环节只递补一次。)
(五)时间:体检、考核工作在2010年5月底前完成。
六、公示与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在“江阳人才网”(http://www.jyrc.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7天。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取消聘用资格的职位不再进行递补。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
1、由招聘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报人事部门办理占编聘用手续;
2、新聘用到事业单位的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招聘单位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定级;试用期间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或终止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的,招聘单位不予聘用。
七、纪律与监督
(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 3123578(区计生局) 3123663(区水务局)
3123550(区建设局) 3123566(区卫生局)
3123612(区环保局) 3123621(区人事局)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30-3190016 3125899
附件一:江阳区2010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
二〇一〇年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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