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标准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体检地点和时间
体检指定医院:
1.昆明市:云南省第二人民医院(省红会医院)、云南省交通中心医院。
2.曲靖市:曲靖市第一人民医院。
3. 玉溪市:玉溪市第一人民医院。
4.保山市:保山安利医院。
5.昭通市:昭通市第一人民医院。
6.丽江市:丽江市人民医院。
7.普洱市:普洱市人民医院城南门诊体检中心。
8.临沧市:临沧市第二人民医院。
9.楚雄州:楚雄州人民医院。
10.红河州:开远市人民医院。
11.文山州:文山州中医医院。
12.西双版纳州:景洪市人民医院。
13.大理州:大理市第一人民医院。
14.德宏州:德宏州第二人民医院。
15.怒江州:怒江州中医院。
16.迪庆州:迪庆州人民医院。
体检时间:考生应在2014年10月24日前完成体检。
具体时间及地点以用人单位通知为准。
考生体检完成后应立即将由医院密封好的体检报告交回招聘单位。未按规定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弃权。
复检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考核
考核主要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具体通知安排。
体检或考核过程中出现不合格情形时,可根据该岗位综合成绩排名顺延递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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