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014年招聘2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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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014年招聘24人

招聘24名工作人员。

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省政府办公厅大观幼儿园公开招聘4人

1.幼儿教师岗位4人。

(二)省政府办公厅圆通幼儿园公开招聘14人

1.幼儿教师岗位6人;

2.保育员岗位1人;

3.幼儿保健医生岗位3人;

4.幼儿厨师岗位4人。

(三)省政府五华山机关卫生所公开招聘4人

1.医师岗位2人;

2.护士岗位2人。

(四)省政府办公厅机关修缮队公开招聘2人

1.工程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岗位1人;

2.工程造价员岗位1人。

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身心健康,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团队合作精神。

(三)应届毕业生(含三年就业期未就业毕业生)不限年龄。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1.应聘幼儿教师岗位的,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社招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体育教育、艺术教育类)。

(3)具备教师基本素质,愿意履行教师义务。持有教师资格证,弹、唱、跳、画技能优秀,普通话水平达国家二级甲等及以上,有英语等级证书(报考圆通幼儿园教师岗位需持有英语CET-4级及以上等级证书)。

2.应聘保育员岗位的,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社招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3)具有幼儿园保育工作经验5年及以上。

3.应聘幼儿保健医生岗位的,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社招人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

(2)具有临床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持有医师执业资格证。

4.应聘幼儿厨师岗位的,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社招人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

(2)具有烹饪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

(3)持有厨师等级证书。

5.应聘卫生所医师岗位的,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社招人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

(2)具有临床医学、影像学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临床医师须持有医师执业资格证。

6.应聘卫生所护士岗位的,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社招人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

(2)具有护理专业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

(3)持有护士执业资格证。

7.应聘工程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的,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社招人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

(2)具有建筑结构、工业与民用建筑、结构力学等工程类大专及以上学历。

(3)掌握常用工程类软件和CAD绘图软件。

8.应聘工程造价员岗位的,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社招人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

(2)具有建筑结构、工业与民用建筑、结构力学等工程类大专及以上学历。

(3)持有造价、预算岗位职业资格证书。

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公开招聘程序进行。

(一)报名

1.网络报名。此次招聘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于2014年6月3日至6月5日登陆云南人才网(www.ynhr.com)进行网络报名。

(1)登陆云南人才网——进入报名界面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上传近期清晰的免冠电子照片——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打印准考证。

(2)应聘人员根据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进行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3)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报名信息负责,如有违反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缴费

应聘人员可于2014年6月10日至6月11日登陆云南人才网查询资格审核结果,通过审核后须进行网上确认并缴费。按照云南省发改委、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报名参加本次考试的应聘人员每人须缴纳100元,用于考务工作。

3.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核并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须于2014年6月17日至6月18日登陆云南人才网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及出题范围,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考生总成绩的50%。每个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及以上比例即组织笔试,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相应减少招聘计划。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名人员需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在笔试后10个工作日内在云南人才网公布。

(三)资格复审

面试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每个岗位1:3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由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对拟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按照笔试分数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达到规定比例。

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2014年毕业生可提供《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笔试准考证原件;

4.应聘岗位要求具备的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5.有工作经验要求的岗位,考生必须提交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

6.在机关、事业、国企单位工作的人员,必须提交所在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原件。(样式详见附件)

(四)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业务技能水平,面试成绩占考生总成绩的50%。面试人员为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参加面试人员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在面试后5个工作日内在云南人才网公布。

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71-63624895,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

0871-63631608,省政府办公厅人事处http://www.sdsgw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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