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云南曲靖环保局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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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云南曲靖环保局招聘公告

招聘原则、招聘范围及对象

曲靖市环境保护局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其中:岗位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就业条件不限;岗位2和岗位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要求是应(往)届未就业的毕业生。

招聘公告的发布和查询

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审核同意的《曲靖市环境保护局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招聘岗位、人数

1.曲靖市环境保护局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及招聘条件等详见《曲靖市环境保护局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2. 招聘岗位人数与有效报名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1:3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或按比例缩减该岗位招聘人数。

3.招聘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特殊岗位(野外、高空、高温、有毒有害、地下水下作业等岗位),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有效报名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报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可放宽开考比例。

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6年6月16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9年 6月16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普通招生计划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岗位1要求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6.招聘具有硕士及其以上学位人员的岗位,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可免笔试进行招聘;具有硕士及其以上学位的人员报考要求本科及其以下学历的岗位,必须参加笔试。

7.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要求(详见招聘计划表),应聘考生毕业证上所载专业名称必须与招聘专业一致,专业名称参照《2014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指导目录

8.2014年应届毕业生,岗位要求相应的相关资质(格)证书,学历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必须于2014年7月23日前取得,否则将取消录(聘)用资格。对于未还清助学贷款学校暂扣毕业证、学位证及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的考生,可由学校开具证明并提供其毕业证、学位证等各类证书的复印件,在资格复审时认可其报名资格。

9.报考就业条件不限的岗位应聘人员,属行政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须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及参工年限或从事本专业年限证明;属企业在职职工还须提供经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登记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参保凭证。

10.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11.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符合应聘条件的情形如下: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与招聘岗位职业道德要求不相符的不良记录的;

4.2011年以来参加事业单位招聘过程中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5.在读的非2014年及以前毕业的应(往)届毕业生。

报名时间、地点、要求

(一)报名方式

曲靖市环境保护局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采取 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网址

2014年6月16日0点至6月20日24点,在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ynqjrs.cn)报名。详见5月25日在规定网站公告的《曲靖市2014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三)准考证领取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并交费考生,须于2014年7月2日至7月5日通过《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四)报名费用

根据曲发改收费〔2008〕50号文件规定,报名考试费用为100元/人。2014年6月16日至6月23日报考人员网上交费。因不可预见因素导致无法开考的,所交费用将在报名结束后1个月内退还。

报名结束后,对于取消岗位计划的考生,不直接联系考生另报其他岗位。无人应聘或不符合开考条件的岗位在规定网站公布。

考生符合《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

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岗位免交报名费。

(六)学历性质认定

详见《曲靖市2014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笔试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笔试科目

笔试设《综合知识

1.《专业知识

2.《综合知识

(二)笔试时间、地点

1.考务工作由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笔试的命题、试卷印制、阅卷等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委托具有独立组织考试资格的第三方完成。

2.笔试时间:2014年 7月5日上午9:00――11:00考《综合知识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笔试加分

1.普通高校毕业生符合加分条件人员的加分分值及办理程序,详见规定网站上的《曲靖市2014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2.办理时限

⑴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7月8日前向曲靖市环境保护局提交加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逾期不再办理,责任自负。

⑵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审核后,通过规定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

(四)笔试成绩查询

7月18日后,应聘人员可登录规定网站查询。

进入面试人员的确定

(一)面试前资格复审

1.拟进入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以下同),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1︰2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需等额面试的岗位,须报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方可进行。

2.对拟进入面试人员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复审,主要是对所持证件、证明材料与报名时提交信息的一致性进行核对,并确认其真实性。凡笔试科目有缺考的人员笔试成绩视为无效成绩,不得进入面试。招聘研究生的岗位报名人员全部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全部进行面试。考生须带齐招聘岗位所需相关证件证明材料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并填写《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复审表

考生在资格复审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⑴未就过业的人员须提供:《身份证

⑵有过就业经历的人员须提供:《身份证

⑶在职人员须提供:属行政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须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及参工年限或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经历的年限证明(属企业在职人员的还须提供经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登记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参保凭证)、《身份证

3.笔试成绩公布后,考生便可通过规定网站查询自己是否为资格复审对象。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在资格复审开始前3天(即7月20日)向曲靖市环境保护局提交本人署名的《曲靖市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申请表

4.资格复审时,若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5.资格复审结束后,曲靖市环境保护局将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规定网站进行公示。

6.资格复审合格进入面试的人员,若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必须在面试开始前3天向曲靖市环境保护局提交本人署名的《曲靖市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申请表

(二)面试

1.面试由曲靖市环境保护局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的《曲靖市环境保护局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方案

2.面试时间:2014年8月上旬,具体时间待通知。

面试地点:曲靖市环境保护局。

3.有关事项

⑴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⑵报考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责任由考生自负,面试按面试方案规定正常进行。

⑶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权重比例计入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有加分情况的考生,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成绩+专业知识成绩+笔试加分)÷2.5〕×50%+〔面试成绩〕×50%;

没有加分情况的考生,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成绩+专业知识成绩)÷2.5〕×50%+〔面试成绩〕×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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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和体检

(一)考核

根据本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员。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照《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

(二)体检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因应聘人员考核、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岗位,从本岗位应聘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由曲靖市环境保护局通过规定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并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报送递补情况说明。

录(聘)用手续的办理程序及时限要求

1.曲靖市环境保护局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排名及考核、体检结果按1:1的比例确定拟录(聘)用人员,报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审核后在规定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

2.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曲靖市环境保护局提交书面录(聘)用意见报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审核后办理录(聘)用手续。

3.在办理录(聘)用手续阶段,因个人原因放弃录(聘)用资格的报考人员,必须在办理录(聘)用手续前,向曲靖市环境保护局提交《曲靖市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录(聘)用资格申请表

4.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非在职人员被录(聘)用的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纪律和监督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

2.本次招聘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

3.对填报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证件、证明材料报名的考生,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在公开招聘的任何阶段均可由招聘主管机关取消报名、考试和录(聘)用资格,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行政区域内的招聘考试。涉及伪、变造证件、证明材料、印章的人员,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4.对自愿放弃资格复审、面试或录(聘)用资格而未按规定提交自愿放弃申请的考生(存在不可预见因素除外),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行政区域内的招聘考试。

5.对考试作弊或找人替考的考生,将按禁考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曲靖市纪检监察部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监督,受理群众的举报。

本方案由曲靖市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曲靖市环境保护局0874-3253895

监督电话:曲靖市纪委派出第二纪工委0874-3128213

曲靖市环境保护局0874-3253895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4-8967925

云南曲靖环保局2014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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