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广大考生要求,现经研究决定再组织一次2007年10月自考补报名,凡需要补报的考生,请于7月12-13日到宁波市自考办办理补报手续(各县市区是否补报另行通知)。报名时首考生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张二寸蓝色背景证件照;续(老)考生请带好准考证。补报期间不接纳实践课程报名。请考生相互转告,不要再错过报名时间。(宁波市自考办地址:西门口菱池街9号,文昌大酒店街对面,咨询电话:87323004或1605001.公交车:2、9、10、12、14、15、19、238、504、515、528到西门口下)。
宁波市自考办2007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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