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招录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5.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3年7月8日—7月12日,共5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3.报名地点: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综合科(普洱市北部区行政中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6-29室)(www.sdsgwy.com)。
4.报名资格审查:报名现场将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报考人员须持毕业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等相关资料。同时提交以上证件复印件(A4型纸)各1份、近期正面同底免冠1寸照片3张。
招聘岗位裁减
每个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的比例必须达到1:3方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将取消岗位招考。
最终确定的报名情况及招聘岗位裁减结果将于2013年7月16日在网站上公布。准考证领取
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核发《准考证
报考人员于2013年7月19日8:30—17:30持身份证到普洱市政府办公室综合科领取《准考证
笔试
笔试满分100分,笔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一位小数,笔试总成绩占综合成绩40%。
(一)笔试时间:2013年7月22日9:00—11:30
(二)笔试地点: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笔试方式: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
(四)笔试内容:基础理论知识以及普洱概况、职业道德、时事政治等相关知识。
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每个岗位按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按1:2确定如遇成绩相同人员同时进入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2013年7月26日到普洱市公务员局考试录用与培训教育科(普洱市思茅区思茅镇月光路1号市人民政府原办公楼一楼)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后不足面试比例的岗位,可递补人员进入资格复审一次,如遇成绩相同人员同时进入资格复审。
面试
面试方式和内容:采取现场面试(结构化面试)和实际操作考试方式进行面试,实际操作考试内容为计算机实际操作(含方正排版软件操作)。
现场面试满分100分,实际操作考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每项要素打分四舍五入保留一位小数。现场面试占综合成绩的50%,实际操作考试方式占综合成绩的10%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40%+现场面试成绩×50%+实际操作成绩×10%。
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如果综合成绩相同,则面试成绩高者胜出;若面试成绩仍相同,则抽签决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
招聘工作的咨询电话:
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综合科0879-2149759
普洱市公务员局考试录用与培训教育科0879-2312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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