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西双版纳州直事业单位2012年招聘66名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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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西双版纳州直事业单位2012年招聘66名人员

云南西双版纳州直事业单位2012年招聘66名人员

招聘岗位:州直13个事业单位66个岗位(详见《2012年州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行端正,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身体健康。

(二)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4年10月26日至1977年10月26日之间出生),招聘岗位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条件为准(如30周岁以下即为1994年10月26日至1982年10月26日之间出生,以此类推)。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相应能力和其他条件。

招聘程序

(一)报名事项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2年10月22日—26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

报名地点:西双版纳人才市场(景洪市易武路17号西双版纳州人才服务中心大厅)。

3、报名注意事项:

①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

②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③报考人员须持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存档证明等原件(复印件无效)以及近期免冠小一寸照片3张进行报名;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考生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相关情况及与本人联系的具体方式。对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隐瞒实情、提供虚假信息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④由用人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盖章确认。

⑤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现场缴费。报名相关费用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有关考试收费标准执行,报名费100元/人。

⑥已缴费人员请于2012年11月8日—9日到州人才服务中心领取http://www.sdsgwy.com/《准考证

⑦每个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职数的比例原则上需达到3:1方能开考;未达到3:1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或人数;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进行公告取消。特殊岗位、紧缺人才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方可开考。

(二)考试

为使考试工作更加公平、公正,全面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考试分为公共科目考试、专业笔试和面试,总成绩100分。分值分别为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占30分,专业笔试成绩占30分,面试成绩占40分。

1、笔试

①笔试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委托上级有关部门组织命题。笔试分为公共科目考试及专业笔试,分别按照百分制评分。报考工勤岗位的考生不参加专业笔试。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

②笔试时间

公共科目考试时间:2012年11月11日上午9:00—11:00;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专业笔试时间:2012年11月11日下午15:00—17:00;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

面试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指导,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考试全过程。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等。教学岗位面试需增加说课与讲课。面试按百分制评分,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① 确定面试人员

根据笔试成绩,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以考生数与招聘岗位数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② 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人员须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复审时须出具以下证件及材料:

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存档证明、报考岗位所要求材料等原件(复印件无效);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领取《面试通知书

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时间请考生于2012年11月19日登陆西双版纳州人才服务中心网站(网址:www.xsbnrc.cn)http://www.sdsgwy.com/查询。

③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3、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考生综合成绩=公共科目考试成绩×30%+专业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报考工勤岗位的考生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为:考生综合成绩=公共科目考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4、考试成绩设最低控制分数线: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公共科目考试及专业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分别为40分;面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州民族中学的安全保卫员及保洁员岗位不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4、考试成绩设最低控制分数线: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公共科目考试及专业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分别为40分;面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州民族中学的安全保卫员及保洁员岗位不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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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体检、政审人员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四)体检和政审:体检由州人才服务中心负责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五)公示和聘用:拟聘人员体检、政审合格的,在西双版纳州人才服务中心网站(网址:www.xsbnrc.cn)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结束后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按协商一致、平等自愿原则签订聘用合同,到州人才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聘用人员超过规定时间不报到的视为自愿放弃聘用,该岗位取消招聘计划;本次考试聘用的人员按规定实行一年见习、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按规定参加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组织的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初聘培训考试,经初聘培训考试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并办理转正定职手续;不合格者经用人单位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录聘资格,解除聘用合同,并报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联系电话:0691-21224752012年西双版纳州直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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