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作风正派,廉洁奉公,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符合岗位从业人员要求。
3、年龄:35周岁以下(1977年7月1日后出生)。
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7月17日-19日。
上午8:30—11:00时下午14:30—17:00时
2、报名办法:不分招聘单位,按岗位报名。持本人身份证、户口册、毕业证、未就业毕业生需提供报到证或就业登记证(需交复印件各一份),2012年应届毕业生,可先由所在院校提供学历、专业和毕业时间证明参加报名,在职人员除提供报名时所需的证件外,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和执业医师资格证,但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提供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否则取消资格,依次递补。报名时交小一吋免冠近照2张,报名费50元。
3、报名地点:江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劳动力市场一楼大厅
(二)资格审查
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共同对报名人员进行报名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方可报名。
(三)考试
1、笔试(100分)。笔试内容:医疗卫生基础知识。
2、确定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果报名人数达不到1:2的比例,报考人员在参加笔试后,直接参加面试。
3、面试(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
4、笔试时间:2012年7月30日上午9:00—11:00时
5、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四)确定拟聘用人员
1、考试结束后,分招聘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同一岗位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时,综合成绩并列的,持有执业医师资格证者优先,否则按笔试成绩排序。如报名人数未达到1∶2比例的岗位,综合成绩必须达到60分及以上。综合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
2、体检
拟聘用人员按照《云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3、考核
由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通过考核,如有玉人事发[2003]40号文件第五条规定的10种情形之一的,视为不合格。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核不合格者依次顺延递补。
4、公示。拟聘用人员在江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问题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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