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决定,自今日起,凡自学考试考生课程合格证书遗失的,若是用于申请毕业则不需补办,在办理毕业申请时到当地自考办查询分数后填写《毕业生登记表》内即可。若有其他用途,如出国证明等,在每周二(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到省教育考试院服务中心办理,其他时间一概不予办理。
来源: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查字典资讯网,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