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为7天。
报考法律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职位的考生待培养院校复试确定拟录取考生后再公示。
咨询电话:省政法招录办0851-6826549
监督电话:贵州省监察厅派驻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察室 0851-5837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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