遴选计划和职位
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2010年10月31日前参加工作,贞丰县符合报考条件的在编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报考人员应具备拟遴选职位的身份条件。
(二)遴选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勤奋敬业,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强;
3、近两年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
4、具有遴选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5、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①在党政纪处分期间或处分期满未解除处分的;
②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③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工作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贞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贞丰电视台公开发布遴选工作信息。
(二)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13年9月24日至9月30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www.sdsgwy.com)
3、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3)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贞丰县发展和改革局2013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
4、资格审查
由遴选办公室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遴选资格。
(三)考试
考试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原则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对考生的综合素质、应变能力等方面进行测评。报名人数等于或小于10人的,直接进行面试;若报名人数超过10人的,采取笔试择优确定10人作为面试对象。
报名人数与拟遴选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凡低于2:1比例的进行调减遴选人数或取消。
面试分数,总分100分。
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3、准考证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领取准考证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四)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职位遴选计划数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县发展和改革局组织实施。并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调配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咨询电话:0859—6611021,6610929(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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