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职位及资格条件
(一)竞争范围及相关要求
1.雷山县内在编、在职(岗)的各类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身体健康,年龄在30周岁以下,计算时间截止到2013年8月31日;
3.近2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
4.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5.符合竞争上岗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6.公务员、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通过公开竞争上岗调入事业(参公编制)单位后,不再保留原有身份,执行事业管理岗位工资待遇;
7.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竞争上岗:
①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②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③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④到截止时间仍未满试用期的工作人员。
(二)竞争岗位及相关条件
1.县重点项目办副主任2名;
具备条件: ①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②工龄3年及以上。
③专业不限。具有土木工程、水利工程专业,工龄可放宽到2011年9月前参加工作人员。
2.县生态文明办综合办公室主任1名;
具备条件:①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②工龄3年及以上。
③专业不限。
3.县生态文明办项目办公室主任1名;
具备条件:①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②工龄3年及以上。
③专业不限。具有土木工程、工程管理等相关专业,工龄可放宽到2011年9月前参加工作人员。
4.县生态文明办指标监测中心主任1名;
具备条件:①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②工龄3年及以上。
③专业不限。
5.县扶贫生态移民办后续产业发展办主任1名;
具备条件:①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②工龄3年及以上。
③专业不限。
具体方案步骤
(一)公布公告
2013年8月29日—— 9月7日向社会公开发布竞争上岗公告。本次竞争上岗所有信息只在雷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不另行通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凡符合条件的在职在编人员均可在上述职位中选择1个岗位报名。
报名时间:2013年9月1日至2013年9月7日(节假日不休)。
报名地点:雷山县发展改革局办公室(雷公山保护区管理局五楼)(www.sdsgwy.com)
2.竞争上岗领导小组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竞争上岗领导小组按照实施方案规定的资格和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公布审查结果。
(三)笔试:达到招考职位1:3比例后方能开考,若达不到开考比例,将取消或减少公开竞争职位名额。笔试为闭卷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由雷山县发展改革局统一组织报名人员进行笔试,笔试不指定任何参考资料,主要测试干部的思维能力、文字综合能力以及岗位业务知识。
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根据报考者笔试成绩,由高到底按照人选与职位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入围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报名时竞争上岗人数与报考人数达到1:3及以上的,但因笔试出现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参加笔试的考生可直接参加面试。面试采取评委组现场提问的方式进行,面试人员当场作答,答题时限为6分钟,评委组成员根据面试表现情况现场进行量化评分,打分采取百分制。计分员在监督员的监督下,当场计分,现场宣布评分结果。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成绩计算: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评委组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人选,如出现最后一名综合分数相同者,以笔试分高分入选。
咨询电话:0855-333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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